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鲁阳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鲁阳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3
  • 字号:
  • |
  • 打印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要“建立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小学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受到广泛的重视,教育部相继公布了双减”、“五项管理等相关政策。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开展后,进行小学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改革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现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门课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评价原则

1.学业水平评价全面性原则。学业评价涵盖所有学科。

2.评价过程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评价结果,更要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

评价内容

1、评定的范围包括学生按规定所学的全部课程。

2、评定的内容包括学科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综合实践与劳动教育等活动性课程侧重学生参与程度及效果。

、评价形式

1、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其余学科不统一组织期末考试,由任课教师侧重课堂教学与活动相结合的过程性评价

2、中高年级学生学业水平检测评定实行等级制。学业成绩评定采用A、B、C、D四等。

3、加强平时学生学习过程的课堂表现与当堂练习指导、检查,针对相关表现评定等级并写出指导性评语。

4、对低年级采取口试、活动测定、情境展示等形式进行学业水平检测,中高年级语数外学科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根据科特点,采取口()试与笔试结合、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查结合等形式。

、评价具体操作

1、命题素质检测。

一二年级由学校命题组织语数素质检测,检测内容主要涉及语文的经典诵读、古诗词、快乐读书吧口试,以及数学解决能力的口试,并结合学科基础知识分组检测评定评定过程尝试融入情境化或活动化的内容。综合评价结果根据学校制定的评定标准四个等级分为A、B、C、D。

2、评卷定等。

三、四、五年级期末检测由学校按县里统一制定的考卷以及评卷定等标准评定等级。按正确率80%以上为A、70%以上为B、60%以上为C,其余为D的标准,评定出每部分的等级。

其次,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部分的等级为基准,兼顾综合能力部分的等级,评定出卷面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最后,教师在学生的考卷和作业上不仅要评定等级,还要作出诊断性评语、指导性评语和鼓励性评语。

3、统计分析。

学业成绩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统计优秀率、及格率。

质量分析要根据课程特点,分项各类统计正误率,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