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鲁阳小学概况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1815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5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鲁阳小学概况

发布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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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鲁阳小学学校简介

 

沂源县鲁阳小学坐落在风光秀丽的沂源县城鲁山西路西首,于20166月开始动工,20179月投入使用。占地面积约50,建筑面积为20770平方米,总投资约8000余万元。

学校办学规模为30个班,能容纳1350名学生。现有35个教学班,1500名学生,最大班额为45人,平均班额为43人。学校现有教职工83人,专任教师83人。其中,市级优秀教师4人、市级骨干教师3人、市德育工作者1人、县学科带头人3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21人,中共党员16人。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合理,略偏年轻,朝气蓬勃,敢于创新;教师团队拥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敬业爱岗爱校,积极向上,乐于奉献。

建校以来,学校按照省级规范化办学配备标准,陆续配齐了校园广播、监控室、阅览室、报告厅、科学教室、微机室、书法教室、国学教室、舞蹈教室、音体美教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等功能用室,建成了300米环形跑道塑胶操场以及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等,配备了标准的室内体育馆和各类健身器材,学校基础设施完善,配备标准较高。

在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始终秉承以文化人的理念,以“和乐融融的温馨家园 生命共长的阳光校园”为办学愿景,以“七彩童年 多彩人生”为核心理念,以“朝气蓬勃 笃实行远”为学校精神,在校园管理、教师发展、课程改革、学生成长等诸方面进行了创新实践,逐步凸显着鲁阳小学的办学特色--践行阳光教育,打造阳光校园;坚持阳光管理,打造阳光高效课堂;构建多彩阳光课堂体系,成就阳光教师;培养阳光学子,带动阳光家长。

学校先后获得了县小学教学工作优秀单位、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县文明校园、市文明校园、省文明校园提名奖、淄博市第五届“小手拉大手.平安六加一”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淄博市智慧校园创建首批实验学校、淄博市交通安全示范校,淄博市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山东省交通安全示范校、一对一数字化教学方面成功申报了基于云+端赋能式教学研究国家级实验学校等荣誉称号。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省市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沂源县鲁阳小学隶属于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领导,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沂源县鲁阳小学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  沂源县鲁阳小学贯彻党中央关于义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政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承担编制学校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制定学校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计划和教育教学大纲,加强教育教学建设,研究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承担小学学历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发展。

(五)承担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

(六)承担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事项。

第五条  沂源县鲁阳小学设11个管理科室: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学校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教师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教职工岗位设置和职务、职称评聘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保管使用学校行政公章、校长印章,并负责介绍信等公函的使用管理;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统一战线、扶贫等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学校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作;负责召开党建例会,按照党委会议、决议、通知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落实;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发展党员日常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负责学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和考核;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负责组织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制定、修改、完善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学校专业设置与优化,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教学模式及评价模式改革;负责指导各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校本教材开发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负责专任教师培养及过程性管理;负责指导各部完成职教高考工作;负责对各部的教学指导、教学检查、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图书室、阅览室建设及管理工作;参与新教师的考核、指导教师培训与业务竞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德育处。负责制定并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素质教育;负责学生奖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思想品德鉴定、评优选模及对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督促学生遵纪守法;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军事训练,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兵役登记工作;指导班主任工作,制定和落实班主任管理条例;指导学生会及其他社团开展活动,组织或协助做好学生各类文体活动;负责心理咨询室建设工作;负责家长学校建设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服务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负责学校美化绿化亮化工作;配合学校物资采购小组进行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大宗物品购买、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等维修维护工作;负责统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好招投标、监理、施工、检查验收、资料收集等各项工作;负责食堂、卫生室、超市等服务单位管理与监督,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卫生等安全;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指导相关处室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负责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督促各处室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负责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和预警机制,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督促相关处室抓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发生;负责学校普法教育工作、安全“六校长”队伍建设;负责学校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发放;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务处。负责建立完善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学校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对学校经费预算进行合理分配、控制并监督其使用情况;负责记账、算账、报账等会计基础工作;依法多渠道筹措事业经费,积极挖掘学校财力资源,严格杜绝不合理开支和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协助学校有关职能处室,定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保证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各项财务报表;负责对校内各项收入进行管理;负责票据管理和学校各类收费工作;负责组织收费项目立项、标准核定及报批工作;负责健全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档案整理、立卷、移交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报批政府采购计划,并配合学校相关职能处室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全校财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和核算,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的财务决算,编报各类基建报表;负责代理学校工会账目;负责与财政、物价、税务、银行等部门业务联系及接待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检查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维护和耗材管理发放工作;负责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负责校园网的技术支持与管理,做好学校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搭建教学数字化管理平台;参与教学督导检查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教科室。负责普及教育科研知识,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促进活跃教育科研氛围的形成;负责学校教育改革的发展和课题研究的实际状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学习现代化教育理论;负责做好本校教育科研的课题规划,形成以研究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为主线的不同层次的研究课题;负责总结教师中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十一)少先队大队委。负责每学期制定出大队部工作计划。负责培养训练少先队各级小干部,定期召开一次大、中队干部会议,经常听取他们及队员意见。培养他们热心为他人服务的精神,教给他们工作技能,指导他们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具体负责每年的“六一”节、队庆日等活动。负责指导中队辅导员工作,帮助中队辅导员开展好少先队活动。配合德育室开好每次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例会。负责做好每学期优秀队员、队长、优秀集体评选工作,配合德育处搞好“示范班”、“文明班”的评选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每年一届的少队会的召开。负责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培训好升旗手,护旗手、鼓号手。负责组织开展雏鹰争章活动,争取人人达标,努力提高队员素质。

第六条  沂源县鲁阳小学核定事业编制71名,专业技术人员71名,设校长1名(兼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3名,工会主席1人,现暂使用事业人员编制总额62名,业务内设机构负责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七条  沂源县鲁阳小学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沂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沂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46日起施行。

第十条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秦昌军(校长):主持鲁阳小学全面工作,分管学校安全和财务工作。

张继斌(副校长):协助秦昌军同志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后勤、工会工作,分管办公服务中心、总务后勤服务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宋以燕(副校长):负责教学教研工作,分管教师发展中心、教科室、教育技术中心。

周国华(副校长):负责党建、意识形态领域、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分管党建办。

孙丰玲(工会主席):负责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少先队工作,分管学生发展中心。

刘志娟(挂职副校长):负责教育宣传工作,协助周国华同志抓好党建工作。

 

学校详细地址:沂源县城鲁山西路西首

学校办公电话:0533-3268178

学校邮箱:yyxlyxx@zb.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