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实验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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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实验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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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6、做好一切来查来访人员记录和住校学生外出记录。

二、护送学生离校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各科任教师及时清点人数作好记录;并组队带领本班学生离校,护送至五十米外,无安全事故发生方能离开。

2、少先队值日生必须准时到岗,梳理离校秩序,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3、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避免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若有发生必须及时处理,不能推卸责任。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安全。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必须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任课教师需配合学校临时性工作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值周教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行政、值周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当天任课老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棍棒、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做好记录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每天值日行政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电源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第二章 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并根据学校实情,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校长、总务主任值班不少于教师每周工作量计算考勤,值日期间可安排一定课时。(如遇外出办事必须与当天值日教师接洽)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课时计入考勤数以《实验小学绩效方案》上规定为准。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或处方单,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不幸离世的,准丧假。(特)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但绩效挤入方式见方案)

   5、公假:因公出差、培训或教师业务办理及学历提高考试,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2分后5分钟内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含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2分内(不含2分钟)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超过2分钟(含2分钟)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不按课表上课者(特别是室內课“放羊式”在外)。(特殊原因:美术课写生或语数等课有组织的进行户外体验诸如此类情况除外)

   9、护理假(具体所限天数见绩效发方案):教职工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所请的假,但需提供住院证明或处方单;(特)

   10、以上例假必须以假条为证(公假除外,但必须有记录),学校实行签假制,按上级文件规定学校做多只能签三天以内的假条(包括三天,学校签发假条时间必须以请假之日连续性算三天,不能签一周内挑出的有课的三天),三天以上请到上级部门签假。

    五、奖惩(见《这艾小学绩效考核、评优评模细则》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在前一天经过教导处或值日校行政同意,并由教导处或值日校行政迁出调课条后方可进行调课(每月每人可以有一天调课机会,禁止还课),否则将按缺旷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日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如遇教师外出培训或其它长假代课教师须给请假教师按进度上课。

注:1、以上考勤制度还包括其他制度上所含考勤记录方式;

   2、以上特假均只能在连续三天范围内,超过三天可自行安排调课,特假事项调课不受限制,不记双方考勤;但超过绩效发放方案所规定天数后当月不急满勤。

 

第三章 教师上班纪律及职责

一、有课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做好课前准备。

二、任课教师在上课铃响后2分钟内必须走进教室,否则视为一次迟到。

三、下课铃声未响,提前2分钟擅自离开教室的视为一次早退。

四、严禁上课期间走出教室聚集闲聊、抽烟或借故做别的工作(若出现此种情况一律以缺旷进行处理)。

五、课间操时任课教师必须站在本班学生队伍前维持学生纪律,不能聚集闲聊,否则视为一节旷课。

六、学生中午就餐必须有任课教师带队到食堂按秩序领取饭菜,并与学生一同在教室里就餐。

七、上班时间严禁在校园内聚集玩扑克、麻将、喝酒等不良活动。

八、每天下午的四点半课堂,教师应积极开展各种活动或辅导学生,严禁走过场;该课堂以课时考勤方式记录。

九、每天下午放学,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护送学生离校制度》。

 

第四章 值日行政上班纪律及职责

一、值日行政每天早上必须提前30分钟到校,负责组织好当日的教育教学工作,使之有序地进行。

二、负责接待上级来查来访人员,并作好相关记录。

三、负责监督学校营养餐卫生情况、组织值日教师对营养餐进行日检、监督食品留样。

四、若值日时遇有教师请假,值日行政必须安排好代课。如导致无人上课现象,每节记值日教师两节旷课。

五、值日行政可以与无课行政调值日,但不得与有课行政调值日,违者双方记事假7节。(外出办事除外)

六、负责做好每天大课间学生行为习惯、品德、安全等教育;负责与相关人员协调处理当天学校的突发事件。未处理者记旷课一次。

七、有针对性的对住校留守儿童进行例行检查(安全、卫生等)、确实落实“四在学校”安全卫生制度。

八、严格遵守《教师纪律制度》,组织监督学生营养餐就餐工作。

九、负责监督当天值日教师,若有弄虚作假将以当天的违勤教师2倍进行处罚。负责复核当日三个日志的填写情况。

 

第五章 值日教师上班纪律及职责

一、值日教师每天早上必须提前30分钟到校,作好当天的学校工作安排。

二、必须作好当天的教师出勤记录,若有弄虚作假与当天违勤教师同等处罚。(特别做好上课时间巡查,做好早退记录)

三、值日教师可以调与无课教师值日或请无课教师代值日;但不得与有课教师调值日或请有课教师代值日,违者双方记事假7节。

四、若值日时遇有教师请假,值日教师必须无条件代课。如导致无人上课现象,每节记值日教师一节旷课。

五、组织好当天的课间操或周一升旗仪式,否则以一次旷课记录。

必须做好当天学校的各种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领导沟通,以及时排除。

六、负责监督、管理学生就餐秩序,若有任课教师擅自离岗,学校按1节旷课处理。

七、负责填写好当天各个日志交与当天值日行政;做好食堂采购监督并签名。

八、值日教师必须在下午放学后亲临现场配合少先队巡查各班教室和区域卫生,如实打分后方能离开校园,弄虚作假者按一节旷课处理。(参加与否按少先队提供的教师名单为准)

九、值周完毕时负责统计好该周教师出勤情况记录上交学校教务处,不统计、不签名者记早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