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安全预案目录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0-204376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06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体局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安全预案目录

发布日期: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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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类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的事件等。

1.3.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教学楼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安全交通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集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1.3.3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3.4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县教体局。

1.4.3预防为主,及时整改。立足于防范,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1.4.4系统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要按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置工作格局。

1.4.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1.4.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增强保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1.6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6.1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工会、团委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1.6.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处室、各级部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配合学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6.3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担任。工作成员由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办公室。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配合地方和有关部门现场指挥;督查事发地相关处室的处置工作。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政教处主任担任。工作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团委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和政教处。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指导各各处室、各级部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防范火灾、交通、建筑物垮塌等事故的应急模拟演练;对各处室、各级部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收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各处室、级部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赴现场参与和指导处置,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

3)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总务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政教处主任担任。工作成员由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团委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和政教处。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县卫生局的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及时收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处室、各级部通报情况,指导和组织各处室、各级部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推广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1.7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加强常规数据检测和信息采集,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7.1信息报告

1)信息报送原则

A.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体局报告,不得延报。

B.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C.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D.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A.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正常工作时间,电话报告相应工作组办公室。其他时间,电话报告值班室。值班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通知有关处室或工作组办公室负责人。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地点报告人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B.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有关责任处室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根据领导意见,报告教体局相应工作组办公室。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A.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B.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C.事发现场及有关处室已采取的措施;

D.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E.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F.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1.7.2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统一发文、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1.8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县教育局。  

1.9应急保障

1.9.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1.9.2物资保障

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1.9.3资金保障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1.9.4人员保障

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

1.9.5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2、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3.1.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1.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1.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1.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3.2应急处置措施

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工作。

3.2.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拯救工作。

2)采取切断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3.2.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时,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2.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要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2)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3)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4)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3.2.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亲属情绪稳定。

3.2.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爆炸事件后,要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2)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和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搜寻物证、排查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3.2.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当地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的专家、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撒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与当地教育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3.2.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3.2.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组织力量疏导、抢救伤病员工作,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2.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后,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3.2.10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理办法

1)总务处要做好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等重大事故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2.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2.12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跑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3.3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求助活动结束,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积极开展补救和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4.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4.1.1重大事件(Ⅰ级):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4.1.2较大事件(Ⅱ级):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4.1.3一般事件(Ⅲ级):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4.2应急处置措施

4.2.1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

预报区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B.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A、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受灾后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了解灾情,并根据学校实际的运转能力部署工作。

密切配合灾区教育主管部门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视需要,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学校领导小组迅速召开紧急会议,通报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始运作,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教体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B、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本区域内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其他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要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根据灾情情况,分析后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提出自然灾害趋势评估和应急工作意见与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

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理。

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工作;积极参加本区域内的援助行动。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C、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负责收集本区域内灾情,并及时报县教体局。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视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

4.2.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

协助有关部门或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

 学校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4.3善后和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从应急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使学校尽早恢复教学秩序。

5.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5.1.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学校;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 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7)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Ⅲ级 )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旗县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在一个县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4)发生在学校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 (药 )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至50人,或出现 5人以下死亡;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 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等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 (药 )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3)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5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对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5.1.6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5.2 应急反应

5.2.1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5.2.2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2.3 学校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本学校发生。

5.2.4 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必须按要求向县教体局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5.2.5 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必须按要求向县教体局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5.2.6 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协助学校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它相应的应急措施。

5.2.7 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和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A.联系当地医疗部门,对患病或中毒人员紧急救治。

B.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C.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作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D.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E.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F.在学校适当的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5.3 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立即做好善后和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的各项正常秩序。

5.3.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5.3.2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

5.3.3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坚持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

5.3.4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以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6、附则

6.1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处室、各级部要遵照执行。

6.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6.4本预案由沂源振华实验学校制定并负责解释。

6.5本预案印发之日起实施。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处置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交通事故

1、处置交通事故的组织:单位主要领导、活动组织者。

2、报警程序:

1)立即向交警部门报警(电话112),报告内容为:“×××地点发生交通事故,请迅速赶到现场”,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及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及时救护。

2)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

3、组织实施:

1)在场人员在交警到来之前,保护好现场,看好肇事者,维持好秩序,抢救伤员。  

2)交警到来之后,在场人员配合交警做好辅助工作。

3)原则是“先及时救人”。

4、注意事项:

1)首先是保护人员安全。

2)事后,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善后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上报县教体办。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单位主要领导、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队(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单位,×××地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街道、县主管部门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单位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单位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单位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自护自救方法。

5)一般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灭火。

6)事后,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扑救经过、受损程度及善后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上报教体办。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案件涉及的单位主要领导、安全保卫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安全保卫负责人报警。

2)向学校领导汇报。  

3)向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汇报。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事后,应将被盗发生的原因、损失价值及善后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上报教体办。

四、化学药品安全事故

1、处置化学药品安全事故的组织:单位主要领导、化学教师、仪器药品管理员、校医、保安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有关器具赶赴现场处置。

2)如果引起火灾按照火灾事故的报警程序处理;如果引起中毒按照中毒事故的报警程序处理;如果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按照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报警程序处理。

3、组织实施:

1)按照“先救人,后保护财产”的原则组织实施。

2)如果引起火灾,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单位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抓紧时间组织学生撤离现场。消防车到来之后,单位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如果引起化学药品中毒,在组织学生离开现场的同时,抓紧时间通风或隔离毒源,并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

4)如果引起爆炸,及时向公安局报告,通知120急救中心。

4、注意事项

1)保护人员安全,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救助。

2)分清事故类型,属于有毒、自燃、易燃、易爆、强氧化性的哪一种,由化学教师或化学药品管理人员组织处置。

3)事故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助,边报警。

4)一般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救助。

6)事后,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扑救经过、受损程度及善后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上报教体办。

五、群体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 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安全保卫负责人、值班人员、校医。

2、报警程序:

1)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

2)向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汇报,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救助。

3)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安排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单位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单位主要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主管部门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有社会人员来校闹事者,保卫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要进行劝阻,若无效须立即拨打“110”,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采取措施要果断。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事后,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善后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上报教体局。

六、汛情险情

1、处理汛情险情的组织: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汛抢险队员。

2、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学校校长→学校抗洪领导小组→水利部门或教体局防汛值班室、县教体局防汛指挥部

3、防汛抗台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总务处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迅速疏散学生,奋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质。

七、群体性上访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2、报告程序:

1)立即通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

2)向信访局汇报。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做上访人员思想工作,疏散上访人员。

3)组成调查处理小组,查处上访人员上访问题。

4)向信访部门和县领导汇报。

4、注意事项

1)稳定上访人员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上访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持好上访人员秩序,以免发生冲突,派专人做好思想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事后,应将上访事件发生的原因、善后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上报县信访局。

社会安全类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第一章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校的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内实施恐怖、暴力袭击,给校园安全、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照成重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核爆炸、核辐射、生物战剂、化学毒剂对学校进行袭击的;

2、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袭击师生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的;

3、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4、劫持师生乘坐的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学校内纵火、投毒,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6、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由学校成立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学校应对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部、各处室要在学校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学校。学校“一把手”是反恐、防暴工作“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原则。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学校秩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6、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协助职能部门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副校长和工会主席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组成。

 长:李振明 

副组长:陈立国   

崔春近   

吴晓静   

    

 员:黄善峰  马道成  杜元章 胡涛 杜美辰

二、工作职责

在县教体局反恐、防暴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指挥和协调。

1、领导小组:制订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建立健全反恐、防暴工作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反恐、防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发生恐怖、暴力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2、指挥协调:李振明  吴晓静

负责事故处置全过程中各种决策的及时发布,积极协助县其他职能部门对事故展开救护、调查、处理等工作。

3、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陈立国、崔春近  

负责现场施救、现场保护、事态控制,协同执法部门展开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人等其他善后工作。

4、后勤保障:马道成、崔涛

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所需车辆的调配及资金的调拨。

5、联络:胡涛、王坤

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上、下级的联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按规定上报有关的事故材料。

第三章 处置措施

一、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时报告

掌握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征兆或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学校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报告,不得延误。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二、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时,学校应迅速调集学校资源和力量,迅速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必要时学校申请当地党委、政府,调动公安、民政、发展改革、建设、交通、信息、水利、农业、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予以支援,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师生、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控制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察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

学校在受到恐怖袭击初期,因种种原因使得信息未能上报或无法得到上级指示的情况下,要依据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首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其次确保校园重点部位和敏感部位的安全;再次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在接到上级机关指示后,要严格按照上级机关指示,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力争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

三、全力维护学校的稳定

学校要根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暴力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必要时经上级部门同意,可暂时关闭学校。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暴力犯罪活动,为党和政府提供相关情报线索,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四、信息发布

学校要本着有利于维护学校稳定,有利于提高师生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暴力分子,有利于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的原则,按照上级确定的统一口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

五、做好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完毕后,学校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情绪稳定,尽可能减少恐怖、暴力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要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第四章  处置工作保障

一、日常防范

1、学校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怖、暴力袭击的规章制度,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以及各种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生物及化学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完善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2、学校加强有关反恐防暴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预防恐怖、暴力袭击的常识,鼓励师生举报恐怖、暴力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师生参与反恐防暴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二、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学校按照本预案和国家处置主要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工作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及特殊要求,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防暴实战能力。

第五章    

一、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沂源振华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二、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暴力侵害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暴力侵害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校处置以学校师生员工为侵害对象的或师生员工实施侵害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或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工作原则

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各应急组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校教职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危急时刻,学校领导和老师,特别是共产党员、中青年老师和学生干部要发扬无所畏惧、勇往直前、勇于奉献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集中到组长处,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本应急预案由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分发到每一个成员,定期组织学习。预案的实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发生后,由于相互推委、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应有的生命或财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学校要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定期排查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应急机构及职责

成立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我校预防和处理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振明校长担任(组长出现缺位,按以下副组长顺序补位),副组长由副校长吴晓静副校长崔春近、副校长陈立国、工会主席刘涛担任。政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安卫办主任、团委书记、教科室主任、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校医及各年级年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校办公室承担。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信息通讯组。

(一)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计划、组织实施日常自救互救、预防和处理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校应急意识和预防和处理校园暴力侵害事件的能力。

2、制定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校园暴力侵害事件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疏散、抢救、报警知识的强化宣传和校应急预案的实施;

4、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发生后,全面负责学校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各专业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各项应急工作。

5、负责向上级汇报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及时报请公安部门鼎力协助。

(二)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职责分工

组长:李振明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签发有关应急工作情况的上报或下达的文件,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开展应急工作。

常务副组长:陈立国 负责组织校办公室准备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应急工作总结;组织召开校园暴力侵害事件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负责领导校办公室、团委、后勤或总务处开展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安全保卫组、紧急抢救组及接待和后勤保障包括紧急用车、物资、设备的协调等工作。

副组长:吴晓静 崔春近 刘涛 负责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疏散组、紧急抢救组协调及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抢救等应急工作。

(三)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长:(常务副组长) 陈立国

副组长:吴晓静  崔春近    

  员:黄善峰  马道成  杜元章  崔涛  陈县民  胡涛

职责:

1)承担草拟学校开展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职责。

2)在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发生后提出具体的应急工作方案;

3)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制定和定期修定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5)负责宣传报道,起草简报,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6)组织开展校园暴力侵害事件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模拟演练。

7)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8)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四)紧急抢救组组成及职责

  长:崔春近

副组长:马道成

成员:以下人员如当班上课教师、各班班主任、年级组长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疏散和学生伤亡统计、上报、安抚学生,除校园暴力侵害事件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到学校规定的集中疏散地外,其他人员全部为抢险救灾组成员,包括:学校人事干部、医务人员、非当班上课教师、图书室管理员、阅览室管理员、学校保管员、学校安办、总务处工作人员等。

职责:

1)及时拨打“120”实施紧急抢救。

2)组织就地及时抢救校园暴力侵害事件中的受伤师生员工。

3)传授紧急抢救知识。

4)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紧急抢救的其他工作。

)应急疏散组

  长:唐成敬

副组长:陈县民

成员:各年段组组长和所有上课教师、班主任

职责:

1)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发生时,具体负责组织师生有序、快速疏散,避免踩踏事故的发生。

2)制定学校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当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发生时,在教室的师生,谁上课谁负责,确保学生安全,组织学生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3)组织开展师生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的安置工作,做好调查、统计、上报(指挥部)工作。

)安全保卫组

  长:胡涛

副组长:王坤

成员:门卫工作员、学校安全员

职责:

1)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发生后,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安全保卫工作,避免暴力事件二次发生。

2)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和侦破工作。

3、预防与预警

学校由校长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安卫办等人员组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措施,竭力避免发生暴力事件。暴力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谏言献策,参与制定预防及处置方案。

3.1危险源监控

门卫人员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审查、登记制度,提高警惕,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有毒、易燃易爆及可疑物品的人员和神志不清、酗酒、衣衫不整及形迹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早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学校。

3.2预警行动

对按规定允许进入校园,但观其行为又有嫌疑的人,门卫人员应掌握其活动情况,并予以记录,必要时请其出校。

3.3详细报告与处置

3.3.1信息报告与通知

利用校园电铃、广播马上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3.3.2信息上报

不法分子侵入校园滋事,学校负责人、班主任应及时控制第一现场。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3.3.3信息传递

用音响设备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4、应急响应

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进班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进行疏散。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4.1应急等级

共分三级,一级为紧急应急,二级为中等应急,三级为普通应急。二级以上必须实施预案,三级根据实际情况情况,及时落实完成。

4.2响应程序

1)信息报送

学校暴力事件发生后,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校长,学校必须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领导。事故发生后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向有关部门信息报送时限:一般学校突发暴力侵害事件一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暴力事件必须即时即报,最迟在15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突发暴力侵害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为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置工作。

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事件;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暴力侵害事件时,现场指挥组织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师生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A、发生学校突发暴力侵害事件时,学校领导须亲临现场(如不在校,须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要根据方案进入应急处理程序)了解事故情况,及时组织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B、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置中设置的机构人员,分工及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C、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组织撤离疏散危险区内的人员,把损失降到最低。

D、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实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保护,指导善后处理和师生安排工作。

4.3应急结束

事件处理完毕,全体师生听校园广播后迅速返回教室内。

5、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及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学校、有关教师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护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要及时报公安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学校突发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予批评和处分。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调度组做好联络体制建设,把各组的联系电话及时进行更新,及时发布。

6.2应急队伍保障

学校应对各组成员进行合理分配,如有人员调转,及时补缺。

6.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学校总务处及时做好物资购置与保管工作。

6.4经费保障

学校对本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及时补充。

7、培训与演练

7.1培训

每学期,各应急组对本组织则进行学习。

7.2演练

每学期整体演练2次,各组演练4次以上。

8、奖励

凡是能够认真参加应急事件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如不能完成任务的(情节严重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9、应急预案实施

本项预案长期有效,针对实际,及时修订。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滋扰校园治安事件预案,是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

一、领导小组:

 长(总 挥):李振明

副组长(副总指挥):吴晓静

 员:黄善峰 马道成 杜元章 崔涛 胡涛  陈县民  

二、应急处理行动组:

1、现场指挥组: 吴晓静  崔春近  

2、伤员救护组: 崔涛  马道成  

3、外围控制组: 王坤  保卫人员

4、通信联络组: 胡涛  于浩

三、滋扰校园治安的应对措施: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不准擅离岗位,按时值班并做好出入登记,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

2、外来人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值班人员不得放行,主动向其宣传学校政策,劝其停止违法活动,不能扰乱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治安,劝其立即离校。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带班领导,及早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学校。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迅速按下报警按钮,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事件发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四、职责:

1、带班领导为滋扰校园治安事件第一责任人。

2、保卫科长、值班保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履行安保职责,是校园治安事件的直接责任人

3、学校安保人员要严把大门出入关,保持好和校园内部带班领导的联系,预防滋扰校园治安事件发生

三突发公共卫生类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

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为有力地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将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订我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传染病,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一、成立传染病预防和控制领导小组

 长: 李振明 

副组长: 陈立国   

吴晓静  

崔春近   

    

  员:黄善峰  马道成  杜元章  崔涛 陈县民 胡涛  霍盼

二、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及时准确掌握全校师生身体状况,协调和组织全校力量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紧急处置,确保对疫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保健教师负责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日常工作。

三、应急处理行动组:

1、现场指挥组:吴晓静、崔春近  

2、通信联络组:马道成   杜元章

3、隔离控制组:胡涛、校保健教师、班主任

4、后勤保障组: 崔涛  总务人员

四、学校常见传染病预防办公室设在安卫办

由分管安全卫生工作副校长吴晓静担任办公室主任,安卫办胡涛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电话:0533-2382985,具体抓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由学校政教处负责建立校长、各处室、班主任、学生通讯联络住处网,建立学校与教工及家属单位信息,保证通讯畅通,能及时取得联系。

五、遵循预防为主,狠抓预防措施落实

1、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出好宣传专刊。

2)利用健康教育课,开展好以预防常见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2、印发《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供全校教职工传阅学习,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环境整洁。

4、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5、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6、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7、加强门卫管理,谢绝外来人员(包括学生家长)进校,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8、做好预防常见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六、坚持晨检制度,畅通报告渠道

1、班主任要按照要求,坚持对学生每日晨检,把预防常见传染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因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送医务室诊治,对需送县级医院进一步诊治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2、教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3、医务室要坚持就诊登记制度,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学校领导组报告。

5、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七、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组建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传染病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市传染病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工会组长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学校传染病和控制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立即上报疾病控制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学区、县教育局和其他政府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9、得到上级部门允许后,启动通讯联络信息网。

10、后勤部门准备好资金和物品,以备隔离之需。

工作流程

 

四事故伤害类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体育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隐患,提升学校应对伤害事故的处理能力,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建立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的防范体系,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体育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长: 李振明  

副组长: 陈立国   

吴晓静   

崔春近   

    

 员: 黄善峰 马道成 杜元章  崔涛 胡涛  陈县民

2、人员分工

信息报告:体育课授课教师

调查报告:政教处  安卫办  体育组

护送伤者:体育教师及班主任

家长联系:班主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指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因活动保护不当造成的事故,轻则挫伤、擦伤、关节损伤、肌肉拉伤,重则造成骨折、呼吸紊乱、严重休克甚至丧失生命。伤害事故一般发生在剧烈体育活动中,如:球类活动、大强度的田径运动等运动项目中。

三、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

1、学校应建立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规定。

2、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增强防范意识,完善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保证安全使用。

3、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规范训练。

1)建立良好体育课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必须穿着体育服装上课,学生不准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生不能穿裙子上课。

2)精密组织体育课教学,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体育项目要求、遵守体育游戏规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学生活动中保证体育专职人员在场指导。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体育教师、班主任应掌握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合理安排他们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体育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体育教师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生理期女生等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保健、见习等。

5)重视准备和放松活动,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训练结束视情况进行必要的放松活动,有序组织学生离开运动场所。

4、开展体育竞赛要有计划、有方案,成立竞赛救护小组等,确保竞赛顺利安全进行,学校体育活动应保证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指导和管理。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四、体育活动事故和处理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的老师,紧急或复杂情况还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医务等有关人员和班主任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及其监护人,以便做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体育老师、班主任、相关同学要积极参与事故调查。无论课内课外发生的,都应及时收集有关事故信息,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学校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教体局报告。严重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县教体局。

5、报告内容:

1)伤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2)对于发生伤害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3)伤害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6、启动应急成立小组: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组织探望、送至医院及时救治。

3)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保存好相关证据等工作。

4)对于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防踩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确保发生学生踩踏时各项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学校突发的踩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现场总指挥)李振明

副组长(现场副总指挥)吴晓静

成员: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班班主任、科任老师、后勤人员

(二)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校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政教处要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1)平时课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以教室所在楼层为活动空间。 

2)上体育课、音乐美术课、实验课、活动课、信息技术课等需要离开教室上课,由班长带领以就近楼梯上下为原则,慢行、靠右。 

3)出操按体育组已排定的路线行走,要求排队上下楼梯,由体育委员带队。 

4)就餐以就近为原则,由班主任带队,维持纪律,学生要求慢行、有序。  

5)集会上班主任带领排队有序上下楼梯。 

6)各带队教师或班干部在学生上下楼梯时认真组织管理,严防意外发生。

3、后勤部门要经常性地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照明设备正常。

4、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凡使用学校场馆,组织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都要经主管校长同意,主管校长要落实负责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贯彻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5、后勤部门确保校医在校,校医室常备一定应急医疗物资。

6、带班领导、值日干部和值日教师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有事外出必须告知带班领导,或请其他带班领导履行值日工作职责。

7、文印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年级组印制年级班主任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确保24小时内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二、启用应急预案的情况

1、重伤1人以上,为一般事件;

2、死亡1人以上,为重大事件。

三、组织机构内每个人员的责任

 (一)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崔春近

副组长:马道成

成员:带班领导值日干部和教师、发生事故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校医。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学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或学生联系校长,校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主管安全工作吴晓静副校长和带班领导赶赴现场,吴晓静副校长在赶赴现场的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校医到达后,马上接替在场值日领导、教师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处置,及时了解情况,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

1)如果一般事件,由校医尽快确认伤者的受伤情况,能在校内处理的,由校医处理好好。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回校,让家长了解详情,共同做好事件的处理工作,家长要求送医院治疗的,学校马上派班主任和校医会同家长随车辆前往医院治疗,并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2)如果是重大事件,马上启动二级应急预案,由校医尽快确认哪些伤者需要送医院救治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学生。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

3)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2、政教处马道成主任组织年级组长和在场值日干部、教师、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二)联络、教育

  长:

副组长:陈县民

  员:黄善峰  马道成  杜元章  崔涛  班主任

以及相关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学校办公室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即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政教处马道成主任和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政教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写出书面报告。

(三)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长:吴晓静

副组长:  

  员:总务人员、学校保安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学校工会、学校办公室、学校团委、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协助处理死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学生的家长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校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安卫办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安卫办主任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事故调查

  长:陈立国

副组长:

  员:上级指派的领导、派出所干警、事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四、事件的报告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负责安全工作副校长和值日行政,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值日行政和有关行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五、事件的处理

(一)详情见前面的“三、组织机构内每个人员的责任”中的“(三)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的内容。

(二)针对发生事件,为吸取教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患意识。

1、结合有关发生在学校的楼梯间拥挤而产生的伤害事故例子,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要轻声慢行、靠右走的良好习惯。教育学生不开导致同学心理紧张的玩笑,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级要根据各自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具体情况,班会课时间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纪律、自救自护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向学生强调提出在楼道、楼梯实行右行,不猛跑,不恶意堵道等具体要求及遇到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的基本常识等。

(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1、明确各部门及老师楼道安全防范的职责:

总务处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楼道、楼梯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及时检查教学、生活设施楼道、楼层的照明,并定期更换;要对不符合标准和不牢固的楼道栏杆、楼道扶手进行加高、加固。教学处要从学生实际出发,一是安排作息时间时,课间要留有足够的时间;二是两操、升旗仪式或各种活动,政教处联合体育老师规划各班学生下楼的路线;三是教师上课时,对学生要求上厕所的应予允许;四是在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须到任教的班级教室里带学生和送学生。政教处和学校广播站要利用集体广播的时间,向全体学生明确不同活动行走的线路及经过的哪些楼道,如:出操、升旗仪式、到专用室上课、(中午、下午)放学、社会实践活动等等,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的速度要适可,前后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且须靠右行;做好对值班行政、老师检查的落实工作。值班老师按要求准时到岗,认真到位,管理好学生进出操和集会时各楼道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随时注意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

2、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对学生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劝阻等工作,并及时汇报学校或直接向班主任反馈。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消防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预防火灾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学校发生火灾时能顺利实施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设立总指挥、现场指挥、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救护警戒组、后勤保障组。

(一)总指挥:

由学校李振明担任,负责领导指挥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并及时做好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二)现场指挥:

吴晓静担任组长,唐成敬担任副组长,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确保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有序实施。学校其他校级领导分别参与各行动组的组织指挥工作。

(三)灭火行动组:

胡涛担任组长,安卫办于浩担任副组长。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组员有学校义务消防员、保卫人员等。

(四)通信联络组:

崔春近担任,黄善峰担任副组长。做到及时报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迅速、及时、准确传达。组员有办公室人员、信息中心人员和火灾发生部位工作人员等。

(五)疏散引导组:

马道成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师生的安全疏散撤离,确保师生不进入着火现场。组员有德育处、教学处工作人员、班主任教师和有关功能室的工作人员等。

(六)救护警戒组:

刘涛担任组长,王坤担任副组长。负责配合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护抢救出来的物资。组员有火灾发生部位的工作人员、校医和工会委员。

(七)后勤保障组:

陈立国担任组长,总务主任崔涛担任副组长。负责保障毛巾、水、食品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做好灭火后现场的水、电、气抢修、恢复等工作。组员有后勤工作人员。

三、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1、当火灾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防止火势蔓延.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安全保卫办公室报警,并拨打“119”报警电话。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讲清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员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2)火灾现场的准确位置;

3)火灾大小及危险程度、燃烧的物质、已采取的措施、被困人员的数量、人员疏散情况;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3、报警后,应组织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4、保卫科接到报警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校卫队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灾现场,并通知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3)通知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学校安全保卫办公室接警后迅速发出火灾声响警报(三次急促的铃声),提示火灾发生,立即启动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总指挥、现场指挥及学校其他校级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二)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已切断起火现场电源、气源和火源,检查现场是否已移除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楼层转角处要有老师负责接应,防止出现跳楼和踩踏事。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我逃生能力的低年级学生疏散。疏散时应遵循“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的原则。

(四)通信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通信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迎接消防车辆,注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五)救护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救护警戒组接到报警后,应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立即赶赴着火现场,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有序开展救护工作。同时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六)后勤保障的程序和措施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现场保护

灭火工作结束后,救护警戒组要及时清点人数和派专人寻找可能被困人员,并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填写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己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九)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要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火灾事故造成的精神创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2.、信息发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信息发布工作要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进行。对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经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发布。

四、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学校要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通过课堂安全教育、橱窗宣传、广播站、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自救互救常识等。做好学校重大集会活动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按照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结束,应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二)预防措施

1、图书阅览室、功能室、机房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部位消火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认真做好记录。

2、图书馆、功能室、机房等处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

3、定期检查应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线路是否老化,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经常检查燃料管道(路)接口、阀门,气体钢瓶必须与明火隔离摆放。保证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

校外集体活动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艺术会演、军事训练、科普学农、旅游考察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食品卫生标准;传染性疾病等。

二、防范措施

(一)活动基本情况留案

1、活动人数;2、活动时间;3、活动地点;4、活动内容、5、活动主题。

(二)明确活动责任人

1、总带队负责人;2、安全责任人;3、各小组长或安全员。

(三)活动的组织形式及安全保障工作

1、出发前总带队负责人对全体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每位成员的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要配备专职教师带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师,并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

3、参加集体食宿的所有人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4、要求每位成员在活动过程中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队伍,出行前清点人数后再出发,活动结束时要及时清点人数。

5、当遇有分散活动时要由小组长或安全员带队,每位成员要确保准时到位集合,小组长或安全员要随时监控本组成员的活动情况。

6、注意饮食安全,要时刻提醒每位成员不要擅自到路边的无证小商贩处购买“三无”产品。

7、出行前给每位成员一份通讯联系表,要求每位成员在活动过程中要保证信息畅通。

8、必要的药品、工具等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三、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2、沉着冷静、团结互助;3、属地救护、就近处置;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报告与通报:

1)事故发生后,活动总带队负责人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2)需要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原因以及初步采取的措施。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随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学校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县教体局呈书面报告。

3)学校、县教体局立即派遣有关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县政府。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4)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30分钟内电话上报学校、县教体局、卫生防疫部门。

5)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学校。

6)事件详细情况由学院相关部门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7)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2、施救与求助:

1)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场活动负责人应根据事态采取临时处置。在场人员首先检查师生员工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2)根据事件性质告知学校并向事发当地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保护与维稳:

1)现场人员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3)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现场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小到最小。

4、启动应急处理小组:

1)学校、县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及活动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力量疏散人群,有条件的要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回学校或去安全的地方。

3)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4)落实公安、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五)常见事件处理

财产失窃:

出行前提醒每位成员不要携带过多的钱和其他贵重物品,乘坐旅游车时,要重复提醒每位成员注意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相互照应,将被盗的可能性和损失减到最低。万一有财物被偷盗,应及时向110报警。

交通事故:

1、立即拨打120,同时组织现场人员就地抢救。

2、如车辆着火,应第一时间组织车上人员下车,协助全车人员进行自救,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3、保护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

4、做好安抚工作,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突发疾病、意外伤害:

1、如在出游过程中遇到突发疾病,如有成员严重中暑、腹泻及意外伤害的,则应立刻将患者送往最近的正规医院就诊,视医院诊断结果再做进一步安排。

2、如发现队员中存在传染病症状的,应立即到医院就诊,如医生确定为传染病,则要配合医院的隔离工作,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领导人。

人员走失:

1、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应安排现场活动的人员分组进行寻找。

2、经过长时间寻找还是未能有消息的,应向上级领导汇报和告知学生家长,并报警求助。

四、善后事宜

1、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2、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县教体局。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

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学校在大型活动中师生的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长: 李振明 

副组长: 陈立国   

崔春近   

吴晓静   

    

 员: 黄善峰 马道成 杜元章  崔涛 胡涛 陈县民

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紧急疏散组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7、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教育局同意。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校长。

9、视情况由通讯组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报告、处置:李振明  

吴晓静

联系电话:校  室:2382986   办  室:2382986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

学生在校期间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防止学生在校期间伤害事故的发生及可能出现的事故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点,使事故的处理合情、合理、合法,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学生伤害事故紧急处理小组

三、学生校内伤害事故处理细则

1、及时报告原则

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发生伤害事故,相关人员应遵循及时报告

原则按预定程序予以报告(紧急情况除外)。

2、优先处理原则

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发生伤害事故,相关人员应遵循优先处理原则按预定方案予以处理。

1)伤害事故发生后,当事课任教师(职工)应立即通知卫生保健教师及当事学生班主任。

2)卫生保健教师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其他工作赶往事故发生地实施紧急救护,向有关人员报告,伤情严重或不明应立即送往医院。

3)当事学生班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往相应地点了解情况并及时通知当事学生家长;向当日值班行政干部报告。

4)当日值班行政干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相应地点了解情况,指挥救护等事宜,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5)校长室接到报告后,除对相关事情处理做出决策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解决是否向县教体局报告。

3、依法处理原则

伤害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依照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做好善后工作。

1)伤害事故发生后,当事课任教师(职工)、卫生保健教师及当事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做好事故的调查、记录工作,为事故的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2)当事课任教师及班主任应相互配合积极做好当事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当事课任教师(职工)及卫生保健教师应在伤害事故发生后两天内分别写出书面事故经过报告和伤害情况及处理报告报学校。

4)学校应会同有人员依照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合情、合理、合法地及时作好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报校长室,由校长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4、全员责任原则

全体师生员工均有责任、有义务协助有关人员对伤害学生实施紧急救护,并协助做好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危险物品安全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工作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危险品的要害部位,各类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剧毒、放射性物质和贵重仪器设备,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为此,除了对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还必须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该部位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学校要成立相应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突发事件;建立预防措施,加强应急教育,保护、疏散学生工作;

二、应急原则

1、先救治,后处理;2、先制止,后教育;3、先处理,后报告。

三、注意事项:

1、实验物品要摆放规范;

2、在学生操作之前,要明确要求及示范正确的操作程序;

3、对一些危险物品要向学生重点强调其危害使用的注意事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四、应急措施

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他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钠、钾、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剂KMnO4、KClO3、Na2O2等极易燃易挥发的有机物不可随便丢弃,防止发生火灾。

4、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5、发生火灾报警程序:

①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②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③学校领导在向政府、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6、明确分工:

①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②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④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⑤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7、注意事项:

①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②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③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④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l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毒品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禁止尝任何药品的味道,闻气体应“招气入鼻”。即用手轻拂气体,把气体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凑到容器上。

2、实验室内应装有换气设备,并设有通风橱,有毒气产生或有烟雾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尾气应用适当试剂吸收,防止污染空气,造成中毒。拆卸有毒气的实验装置时,也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仪器中的反应物倾倒出来后再清洗。有毒物质不准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有毒物质用剩后不可随意乱扔。

4、皮肤破损后不能接触有毒物质,以免有毒物质经伤口侵入人体造成中毒。

5、每次实验完毕应用冷水洗净手、脸后再离开实验室。不宜用热水洗,因热水会使皮肤毛孔扩张,有毒物质容易渗入。

6、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任课教师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及时派人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7、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8、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9、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0、根据事故的情况,由校办报上级有关单位。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做好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有序进行,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布置并检查督促学校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要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长:李振明

副组长:陈立国 吴晓静 崔春近 刘涛

 员:崔涛 胡涛 马道成 班主任

、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供电部门联系,提前掌握停电动向。

2、提前将停电时段通知全校师生(不属供电系统安排停电的特殊情况除外)。

3、停电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教学楼、以及学校其它有关部门的相关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4、不属供电系统安排的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停电时,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并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规定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5、遇有意外事故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援助,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四、部门工作的预见性:

学校各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必须考虑停电状态下的变更应急办法。

五、通信联络:

停电期间,领导小组联络员在其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校内各室应根据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任何人无条件服从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应急指挥常规程序:

(一)供电系统安排的停电状态

1、总务处提前掌握供电系统安排的本校地段的停电时段,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上报校长室。

2、校长及时将停电时段通知校内室并布置各室迅速通知其下属部门。

3、教导处提前安排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个人:

1)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的发出办法;

2)放学时间的调整情况;

3)停电时段的课务变更情况。

4、总务处提前安排好工作

5、停电时段,值班领导必须在校指挥并巡视校园。

6、校长办公室负责核查、记录各科室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二)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紧急事故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备用电源、准备照明用具;

3、安排好值周教师到每楼每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

4、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当地政府、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七、意外事故的处理

停电状态下发生严重意外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或知情人员立即向校长回报情况,请示应急办法,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紧急疏散、援助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工程建设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

学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学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1)综合协调组。由学校办公室、总务处负责。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调配现场应急救援人员、交通、通讯、装备和救援物资等;汇总信息,报告和通报情况;负责事故发生地的整改监督和督察工作。

2)抢险救助组。由政教处负责。主要职责:收集事故灾害信息,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断事故的变化趋势,预测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的可能,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拟定抢险救援方案并向现场指挥汇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实施经现场指挥部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

3)医疗卫生组。由学校卫生室负责。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方案;紧急调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重点做好重伤员的救护;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学校总务处、安卫办负责。主要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定期研究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急处置

1、事故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政府、教体局、建设局和安监局报告或打“110”报警。

2、先期处置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单位必须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应按规定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3、现场指挥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决策和指挥工作;正确判断事故灾情的性质、发生地点、灾害规模、可能波及范围,据此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调配有关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等。

4、善后处置

积极稳定、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物资,按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督促有关单位和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损失的理赔工作。

5、调查与总结

应急状态终止后,学校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作出书面报告。根据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并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教体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保证在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操作考试能安全有序圆满完成,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定此安全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学校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振明

副组长:陈立国 吴晓静 崔春近 刘涛

 员:胡涛 东杰 马道成 杜元章 崔涛

2、责任分工

 长:负责全面指挥,及时有效地解决突发事件;

副组长:协助校长进行指挥。

 员:协助校长工作,建立预防措施,加强应急教育和组织协调工作;杜元章负责应急联络和饮用水等物资供应,应急疏散、安全保卫、应急救护;胡涛负责学生安全管理和联络;崔涛负责考场内供水、供电安全保障及消防应急处理;唐艳霞负责监控设备安全运行;马道成负责现场监管和应急处理。

二、应急原则

1、先救治,后处理

2、先制止,后教育

3、先处理,后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所有实验员和指导教师要认真学习考试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条例。

2、实验指导老师要保证所用器材和药品的正常供应,满足实验需要。

3、包级领导和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一切活动听从监考教师安排,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教育学生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

4、学生必须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严防烧伤、烫伤和酸碱盐的腐蚀伤害。

5、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专柜保管。

6、保卫人员确保警戒区内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测试区域

7、实验室电线、电器、水管必须做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确保用电、用水畅通。

四、实验操作常见事故预案

(一)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他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钠、钾、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剂KMnO4、KClO3、Na2O2等极易燃易挥发的有机物不可随便丢弃,防止发生火灾。

4、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5、发生火灾报警程序:

①监考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②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③学校领导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6、明确分工:

①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②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④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考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⑤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7、注意事项:

①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②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③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④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

4、根据事故的情况,由校长报上级有关单位。

五、意外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先由本校医务人员自行救护,严重者立即就近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2、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3、保护现场。

4、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校校舍倒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学校事故尤其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重大工程建设安全。

2、自然灾害。

3、危漏校舍倒塌。

二、启动条件

1、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建设工程中和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自然灾害事故是指学校遭受洪水、暴雨、雷击、地震等灾害,造成校舍倒塌致死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校舍不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关于处置突发事件组织指挥的有关要求,群体的现场处置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权限,实行学校统一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一)学校建筑物倒塌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李振明

副组长:陈立国 吴晓静  崔春近  刘涛

  员:胡涛  崔涛  马道成  杜元章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本校校舍倒塌应急工作,进行救助、疏散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应急意识和抵御校舍倒塌灾害的能力,传达上级部门有关事件处置的工作指示。

2)对本校校舍倒塌防灾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3)一旦发生校舍倒塌,全面负责本单位校舍倒塌应急工作,承担事件处置的协调工作。指挥各专业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救灾,并立即向党委政府、县教育局汇报,同时拨打110、120电话。

4)及时收集、汇总事件的处置信息。

5)召开有关商议会议,提出具体工作对策。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长:吴晓静

副组长:杜美辰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制定和定期修订校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3、具体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组织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5、承担建筑物倒塌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等职责;

6、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 

7、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疏散组及职责

  长:马道成

副组长:唐成敬  陈县民

 员: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各年级组组长、所有上课教师和班主任

 应急疏散组职责: 

1、以谁上课谁负责和方便疏散为原则,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组织学生有序、快速疏散; 

2、妥善安置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3、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4、组织开展师生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四)抢险救灾组及职责

 长:崔春近

副组长:黄善峰

  员:李安胜  徐家强  刘晓东  任亮  周清波  张传栋 田传强

除学校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当班上课教师、各班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疏散和学生伤亡统计、上报、安抚学生外,其他人员全部为抢险救灾组成员,包括:学校人事干部、医务人员、非当班上课教师、图书室管理员、学校保管员、后勤或总务处工作人员等。

抢险救灾组职责:

1、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师生;

2、抢救重要财产、重要档案等;

3、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4、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5、负责预防和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

(五)医疗救护组及职责

  长:  

副组长:于  

 员:班主任

主要职责:

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并做好临时抢救所需的药品、器材、场地、人员的准备工作,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六)安全保卫组及职责

 长:胡涛

副组长:王坤

  员:保安

安全保卫组职责:

1、建筑物倒塌事故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2、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四、处置程序:

1、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要及时向教育局、县政府汇报情况。

2、由副组长带队,组织人力,迅速赶赴现场,协调维护现场秩序,防止过激行为,并继续深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向组长或上一级部门汇报请示,并依据事态发展情况协助制定处置的具体方案。

3、事件涉及的学校要全力以赴,承担起处置的相关责任。

4、依据事件的性质和规模,成立适当的现场指挥部,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任务。

5、协助有关政府部门,依据处置方案进行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程度。

五、处置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法律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处置过程中应坚决依照下列原则进行处置。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肃政治纪律

2、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把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不要人为地制造紧张气氛,在内部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扎实有效的做好工作,在社会上要宣传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形势,正面引导和教育群众。

4、坚持执行政策,讲究策略的原则。即要严格执行政策和法律,又要讲究策略,快速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六、处置措施:

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一项涉及面广,一定有坚持统一领导,依据有关责任部门解决问题,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对集体上访未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的,对其他群众内部矛盾引起且矛盾尚未激化,可以化解的尚未伤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在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校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

1、对发生在学校倒塌事故,学校应立即报告政府、教育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使损失伤害降到最小程度。

2、学校会同相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置。

3、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本预案在学校发生重大校舍倒塌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五自然灾害类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

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沂源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历山街道教体办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历山街道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根据街道办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恶劣天气,是指影响人们生产和活动的天气状况,例如暴风、雨雪、冰雹、大雾等。这种天气常带来路面湿滑、结冰、塌陷、洪水、山体滑坡、能见度低等现象,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第三条  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的原则。成立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避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处置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

第四条  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章  应急管理

第五条  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的应急管理,完善应急责任体系,对恶劣天气下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预见评估,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安全事故。

第六条  应急预案必需着重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突出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安全,主要内容需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预警机制、启动标准、应急保障、处置措施、信息报送等。

第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第八条  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九条  加强对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学校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条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对严重影响师生上下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的恶劣天气,应当对辖区内学校实行放假、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

第十一条  校长是本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校长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必需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能力和防范水平。

教育师生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和防范技能。

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应当主动接送子女上下学。

教育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在恶劣天气下接送学生,必需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规范谨慎驾驶,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在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恶劣天气下,应当采取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学校。

第十三条  恶劣天气师生需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或步行,过马路时,必需认真观察路面情况,主动避让过往车辆,严禁追逐打闹,尽量不骑自行车外出。

第十四条  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遇有恶劣天气,学校必须督促车辆驾驶人及时了解途经的桥梁、山坡、隧洞等重点部位的通行情况。

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督促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加强车辆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急出口、应急锤、灭火器等车辆消防、逃生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 遇有恶劣天气,学校必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  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突发事件,学校应当按照《历山街道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学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对恶劣天气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  恶劣天气下学校发生交通突发事件,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师生,是指前款规定学校的学生、教职员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

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教体系统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沂源县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各种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大雾、严寒、高温等自然灾害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李振明

副组长:陈立国  吴晓静  崔春近  刘涛

  员:      徐家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卫办,负责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恶劣天气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救援,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善后工作;

3、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等级确认与划分

1、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可能造成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七、应急处置措施

(一)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

根据政府统一部署,预报区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二)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和教体局的统一部署下,学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体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及时了解灾情,并根据实际部署工作。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视需要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紧急会议,通报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始运作,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教体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本校内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学校要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学校根据本校的灾情情况、分析后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提出自然灾害趋势评估和应急工作意见与建议报政府和县教育局。

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理。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学校告的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3、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学校负责收集本校内统灾情,并及时报县教体局。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视灾区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

学校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八、相关要求

1、当雾、雪、暴雨、大风、扬沙、严寒、高温等恶劣天气发生前和出现时,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全校的校舍、线路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

2、加强恶劣天气期间学校的值班,每一时段均安排教师在校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领导通讯工具和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3、学校要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学生向其家长通报。在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学校可以先期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同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4、学校要特别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加强对车辆所有人的提醒,要求车辆所有人冰雪天气下配备防滑设备,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5、恶劣天气过后,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在危险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6、落实责任追究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

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学校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沂源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沂源振华实验学校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沂源振华实验学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各种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预防应对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教体系统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李振明

副组长:陈立国 吴晓静  崔春近    

  员:   马道成      所有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卫办,负责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

(二)谁主管、谁负责;

(三)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四)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五)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四、预警机制

学校应当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启动标准

出现暴风、雨雪、冰雹、大雾等天气带来的路面湿滑、结冰、塌陷、洪水、山体滑坡、能见度低等现象,影响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的情况时,启动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

1、学校成立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避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处置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

2、学校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3、加强对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学校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4、学校必需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能力和防范水平。

教育师生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和防范技能。

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应当主动接送子女上下学。

教育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在恶劣天气下接送学生,必需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规范谨慎驾驶,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在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恶劣天气下,应当采取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学校。

5、恶劣天气师生需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或步行,过马路时,必需认真观察路面情况,主动避让过往车辆,严禁追逐打闹,尽量不骑自行车外出。

6、学校应当督促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加强车辆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急出口、应急锤、灭火器等车辆消防、逃生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齐全有效。

七、处置措施

1、校长是本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校长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遇有恶劣天气,学校必须督促车辆驾驶人及时了解途经的桥梁、山坡、隧洞等重点部位的通行情况。

3、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教体办、县教体局报告。

4、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

八、信息报送

1、遇有恶劣天气,学校必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2、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九、责任追究

1、学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对恶劣天气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2、恶劣天气下学校发生交通突发事件,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防雷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校舍的实际情况,做好学校防雷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学校防雷减灾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幼儿园防雷减灾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防雷减灾工作应急处置工作。

 长:李振明

副组长:陈立国 崔春近 吴晓静    

  员:马道成 陈县民  唐成敬    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卫办,负责防雷减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

2、加强领导、组织、计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3、根据雷雨的预报和实际情况,决定、发布本预案启动时间、截止时间并组织实施。

4、遇有严重灾情时,根据本预案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防雷措施与方法

1、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 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防雷电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有学校主要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雷电抢险工作队。

2、根据学校建筑物和有关设施的具体情况,请气象局专家对学校防雷电设施进行鉴定,排查隐患,按要求安装避雷设施。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经常进行安检。

3、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加强对师生防雷电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师生防雷电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入汛期后,要求广大师生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派专人负责,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增强防范能力和应对逃生能力。

4、定期进行彻底大排查,建立雷电隐患台账,清除一切不安全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5、建立报告制度,健全汇报网络 ,一旦发生雷电袭击,及时报告灾情,并在第一时间向教体局、 政府汇报。校长的手机 24 小时开通,切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四、应急处理

1、发生雷击后,在场教师通知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处置防雷电应急预案。依据现场情况,适时决策、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防疫、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协调工作。

2、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随时掌握系统的防雷电安全情况处置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文字图象相关资料。

3、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要登记收缴,做好妥善处理。

4、做好现场的维护管理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需要采集证据的进行文字和图像收集;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调集处置现场所需人员的调集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解决相关人员食宿;协助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

五、防雷减灾监测巡视制度

1、主动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2、发生险情时,防雷减灾指挥部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学校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配合全县防汛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洪涝灾害造成的师生伤亡和校产损失,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发生时,学校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校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抢防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4、重点防护对象

1)处于低洼易涝区域的校舍及设施;

2)流经学校排水管沟;

3)存有隐患的危旧校舍;

4)学校供水、输变电线路、通讯及公用设施;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 指挥机构

1、成立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学校防汛工作。指挥领导小组有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

  长:李振明

副组长:陈立国  崔春近  吴晓静  

 员:黄善峰      马道成  杜元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卫办,负责防汛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

2、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学校防汛工作。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命令。

2)全面负责学校防汛工作。

3)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遣和完成上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学校防汛指挥部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主要职责

1)组长

在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负责本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工作。

2)副组长

协助组长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及成员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组长委托,行使组长职权。

(二)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

1、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技术组,抢险组,应急疏散组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

2、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构成                                        

3、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县局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1)传达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做好在应急状态下的信息传达,确保信息畅通(综合协调组负责落实);

2)具体负责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学校防汛宣传,提高师生的防洪减灾意识(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共同负责落实);

3)落实防汛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做好学校防汛工作(根据职责,各小组分工负责落实);

4)负责应急物资的筹备、使用和管理(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

5)向师生发布Ⅲ、Ⅳ级应急时的预警信息(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共同负责落实);

6)在紧急状态下,有序组织师生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区;

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接到抗洪抢险指令后,必须迅速、准确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组长的指令迅速展开抢险工作,解救被困人员,保护校产安全(抢险组负责落实);

8)对雨情、汛情、灾情进行分析,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在应急状态下协调卫生部门,协助做好医疗救护工作(技术组负责落实);

9)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共同负责落实);

10)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根据职责,各小组分工负责落实)。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预警级别

城市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以上级防指发布为准)。

2、预警启动

当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要提早预警,通知各处室做好相关准备。一旦险情出现,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在接到指挥指令后发布警报,汛情通报和防汛抢险命令等信息。

3、预防预警行动

1)思想准备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防大灾,全面落实防汛组织、防汛责任、防汛物资、防汛队伍和防汛措施,使全校安全度汛,确保师生、校产不受损失。

2)组织准备

学校成立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防汛、抗洪、抢险的组织、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做到汛期全天24小时值班,其他月份也不得忽视,做到常备不懈。

3)工程准备

对流经学校的地下排水管道;学校低洼易涝区域;校内年久失修或废弃不用的危旧房屋;校内新建的各类防洪排涝工程设施;由各责任处室负责疏通,保修,维护以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4)物料准备

学校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以应急需。

5)防汛检查

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及时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6)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学校排水管道和沟渠内的废渣、垃圾,在汛期来临前清理完毕;对存在防汛隐患的地方排查整改,对因失误造成损失的处室,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 (Ⅳ级)响应、较大应急 (Ⅲ级) 响应、重大应急 (Ⅱ级)、特别重大应急 (Ⅰ级) 响应四个级别。

2、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响应

(1)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2)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管理人员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按照城防指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

(4)及时发布汛情信息,做好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5)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6)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公共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县教体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采取控制性措施。

3、防汛应急措施

进入汛期,学校防汛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并根据县防指的要求,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各单位接到警报后,要按照城防指和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根据规定的方向、路线有序组织撤离。

4、储备防汛物资,落实防汛队伍

学校对防洪抢险设备、机具、物资要有充分的准备,落实好防汛物资存放地点,确定好具体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并报县教体局学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防汛物资要定点存放,登记造册,专人管理,不得挪用,听从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调度,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运得到、用得上。

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并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以临战的姿态投入到防汛工作中去,确保汛情紧急时所有抢险队伍,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指挥和调度

出现水涝灾害后,领导小组应根据县防指和城防指的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6、抢险救灾执行

出现水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并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7、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出现水涝灾害后,及时做好师生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证基本生活,并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8、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结束应急响应(以上级发布为准)。

五、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出现突发事件后,要尽力保障信息的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其他人员快速撤离。

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教职工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一旦出现险情,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统一指挥,立即投入抗洪抢险工作,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等青壮年带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3、资金保障

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涝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4、供电、交通运输、医疗、治安保障

协调县供电公司,县交通局、长途汽车站等交通运输部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县公安局等的支持和援助,提供紧急状态下的供电、交通运输、医疗、治安保障,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善后救灾修复工作

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自救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水毁校舍及设施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七、附则

名词术语:

大到暴雨:6小时累计降雨20.0-39.9毫米;24小时降雨39.0-74.9毫米。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我校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3〕14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教安字〔2013〕9号)和县教体局《关于印发沂源县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我校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长:李振明

副组长:陈立国  吴晓静  崔春近    

  员:黄善峰  杜元章      马道成       班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卫办,联系电话:3227195。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实行校级领导包级组责任制,初中部崔春近,小学部吴晓静,行政后勤陈立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组、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校级领导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负责整个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县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校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指导有关处室和级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常识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包级组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对级部处室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学校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学校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防汛防台风预案准备:学校根据市、县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学校防汛防台风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洪水、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预警

(一)预警级别,县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县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 (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3.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4.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二)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防指请示,经县防指指挥或委托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三)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县城防办组织县广电总台、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成员单位按照市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县广电总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学校组织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学校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就近的学生可以疏导回家,年幼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学校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防汛指挥部领导,立即赶赴学校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有在校学生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生立即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风)场所。

学校根据上级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救援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学校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县校园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学校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和地方课程,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学校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类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紧急疏散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紧急疏散教学楼内的师生,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范围,特制定本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当发生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时需要紧急疏散教学楼内的学生和老师,启动本预案。

二、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应急疏散领导小组:

 长:李振明  

副组长:陈立国  

吴晓静  

崔春近  

            

 员:黄善峰 马道成 杜元章 陈玉华 崔涛 胡涛

各年级班主任及门卫

职责: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在紧急疏散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下设五个小组,现场指挥组、紧急疏散组、伤员救护组、外围控制组,通信联络组。

现场指挥组:陈立国  

基本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及时报告;贯彻传达应急小组命令,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程序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并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三)紧急疏散组:崔春近、吴晓静 全体班主任

基本职责:在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如果是上课时间,每个上课教师为教室紧急疏散负责人。

如果紧急疏散组完成疏散任务,服从领导小组安排调配到其他组。

(四)伤员救护组: 崔涛   校保健教师

基本职责: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五)外围控制组:胡涛  保卫人员

基本职责:负责维护学校大门、楼门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撤离,引导专业部门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处置。

(六)通信联络组: 刘涛  东杰

基本职责: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援;提供各种处置突发事件物资装备,通讯设备,编制广播词备用,负责平时的通信装备保养。

三、处置原则

(一)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一个“快”字,信息上报快,部署控制快,预案落实快。

(二)现场指挥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人员要亲临现场,全面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局势,果断做出正确指挥判断。

(三)设置警戒原则。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迅速疏散现场周边人员,设置警戒,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降低损失原则。处置方法要妥当,要以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为工作重点,力求做到尽量减少社会影响,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危害。

(五)基本装备原则。学校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电视监控、应急广播、安全头盔、警戒带、袖章标识、对讲机、强光手电、电喇叭、消防器材及值班车辆等必要基本装备保障。

(六)协调配合原则。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要明确职责任务,按照预案分工,互相协调、通力配合,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

(七)追究责任原则。依据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中职能任务分工,划清权限职责;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因未能落实预案有关要求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日常教育和防范

(一)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搞好学生课间活动日常管理。从学生实际出发,分年级、分班级按顺序上下楼,不强调快速;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分工负责各楼层,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监督、疏导、管理学生。

(二)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的教育,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演练,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走廊、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告诫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三)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应急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四)在醒目的位置设立紧急情况疏散平面示意图

五、紧急疏散程序

(一)当发生建筑物倒塌、地震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时: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应急领导小组。

2、指挥机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由唐成敬通过三次长哨音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王坤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紧急疏散小组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脱离现场后,班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5)对于受伤的学生,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有关人员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

(二)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一般停电,总务处必须事先提前半天通知相关部门。

2)值班领导和教师在第一时间赶到所在的楼层,对学生进行秩序维持或疏散工作。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可安排进行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在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的前提下,允许学生在家自修。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紧急事故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备用电源、准备照明用具;安排好值周教师到每楼每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当地政府、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六、附

(一)预案启动后,各组人员在第一时间到位,做好各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二)教学楼内人员密集,在疏散时,要保持现场秩序,切忌慌乱、学生人为起哄、拥挤,出现群死群伤事故。

(三)做好本预案的演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