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2-204378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体局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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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在校证明

1、办事依据:依据《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规范证明开具程序,实事求是,坚持为民服务思想,及时高效的做好服务工作。

2、办理条件:

学生在校证明用于说明学生是我校在读学生、入学日期、学制年限。

3、时限:开具时限1个月。

4、流程:

学生提出开具申请 → 学生班主任审核 → 班主任签写登记簿 → 学校办公室打印证明→ 盖章

5、结果:符合要求的办理

附加申请示范文本:


 

6、服务电话:0533-2382986

二、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转学、休学、复学办事指南

根据《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对于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做出如下规定:

(一)转学:转学包括转入和转出两种情况。

转入学生具体流程:

1、学生转入必须经过转出学校的同意。

2、学生转入必须经过接收学校的同意。

3、接收学校审核转入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房产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等。)经过审核符合条件,接收学校先在网上提请转入申请,转出学校后在网上提交转出申请。

4、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对转入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合格,转学成功。

转出学生具体流程:

1、转出学生向班主任老师提出申请,班主任同意后,提交级部申请,级部同意后提交学校政教处,学校政教处审核。

    2、学校政教处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籍管理员在网上提交转出申请。

    3、接收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县教体局基教科,县教体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转出成功。

(二)休学、复学流程

   休学流程:

1、休学学生家长带学生病例、医院缴费单据、住院证明、化验单据、拍的片子等材料到学校政教处进行审核,并填写《休学审批表》。

    2、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籍管理员在网上提交休学申请。

    3、休学学生家长带学生病例、医院缴费单据、住院证明、化验单据、拍的片子等材料和《休学审批表》到县教体局基教科进行审核。

    4、在县教体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休学成功。家长把盖有县教体局基教科学籍公章的《休学审批表》交回学校。

   复学流程:

    1、从休学日开始,八个月后,学生家长带学生身体康复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复学申请表》到学校政教处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安排学生到相应年级、班级上课。复学成功。

三、外单位来我校政审的流程

本地外单位来我校政审流程:

1、带政审需要的表格,自己填写被政审人的基本情况。2、由党建办公室填写被政审人的表现情况,盖被政审人的所在党支部章。

外地外单位来我校政料流程:

1、带外调函。

2、带政审需要的表格,自己填写被政审人的基本情况。

3、由党建办公室填写被政审人的表现情况,盖被政审人的所在党支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