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河源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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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808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河源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上课铃响之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开课之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课堂教学中注意做到:
1.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配饰品及穿皮鞋。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制较弱学生和特异体制学生。
3.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 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 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施救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列队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散乱行动,擅离场地等不严肃、不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