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沂河源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204417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8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体局

沂源县沂河源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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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报告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淄博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淄教计字〔2019〕11号)和2024年淄博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得到资助,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具体工作根据《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沂源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耐心细致、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做了本学年沂河源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年级长(主任)、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等担任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小学德育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以年级组为单位,成立以级部主任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认真学习了市、县文件精神,年级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要求、按程序认真开展工作。对新成立的年级认定小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在本班进行公示,做到了公开、透明,保证了工作的真实有效。

二、操作规范,方法适当

1.广泛宣传

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站、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深入宣传,使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每学年开学前,我校通过发放资助政策明白纸和资助宣传主题班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淄博市沂源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户籍为外地的,需提供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烈士子女、残疾证明材料(户籍为本地的学生信息由我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提供,学生不再提供证明材料)。超过认定标准,但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材料。

评议小组指导学生认真、详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根据《淄博市沂源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中的认定指标综合评分。

班级评议小组在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认定指标量化分值、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习惯等因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析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档次,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

年级认定小组要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逐一家访,并填写家访记录表、留存家访照片。在入户家访调查时,我们的重点从家庭人口数、身体状况、经济来源、年人均收入、其它特殊情况等方面核实,分析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根据入户家访调查情况对初步确定的困难人数和档次进行了调整。

年级认定小组汇总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结合评议结果以及认定标准、申请材料、认定指标量化分值、家访记录,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年级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淄博市沂源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淄博市沂源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等。

3.认定结果

本次认定工作,各班各级认定小组认真核实,组织严密,进展顺利,对所有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信息档案。

三、严格核查,加强监督

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各类资助金发放期间,设立了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以便于处理学生、老师及家长的咨询、投诉。

 

 

沂河源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三级认定小组

 

为加强学校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使资助工作按政策、程序、计划予以贯彻落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沂源县沂河源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学校领导小组

  长:周仕云  

副组长:解文刚  陈传松  王明军   杜祯帧 陈茂新

 员:祝  李青青    

 责: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年级认定小组

长:孟凡军  何玉珍      丁秀清  

     侯宗蕾

员:各班班主任

责:年级认定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三、班级评议小组

长:各班班主任

员:各班家委会成员、学生代表、各班任课教师

责: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