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沂河源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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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沂河源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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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沂河源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录用条件

(一)政治表现: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

(二)师德修养: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事,乐于助人,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三)教学工作:能认真学习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认真研究教材,认真进行备课、上课、课后反思。在教学实践中,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善于启发学生思维,积极研究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学法指导。能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完成教学目标。

(四)敬业精神: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承担满工作量,主动承担学校其他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五)业务素养:能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工作效果好。能认真钻研教育理论和专业理论,主动结合教育教学和本职工作实际,撰写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心得和论文,能独立制作教具,能研发微视频等教育教学辅助资源。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政治思想规范。

1.学习先进文化、引领先进文化、宣传先进文化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必备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教师要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热爱祖国。

2.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理论,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结社。

3.教师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4.教师应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以立德、学以立身、学以立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修养。

       5.师德师风是校风的灵魂,教师要成为“团结、创新、求是、文明”校风的创立者、实践者。

()业务工作规范。

       1.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师德师风的核心,是爱岗敬业的基础和前提,教师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学生教学管理中。

       2.教师应勤于钻研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仅要精通本专业及所任课程的学科内容,而且在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和高度方面有所发展。尤其是本专业动手能力方面要不断提高,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

       3.教师要以学术大师和名师为楷模,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科学民主,勇于探索,追求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同时还应有不耻下问,虚心请教,深入实践的精神。

4.教师应积极从事科研推广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扩充和丰富自己的知识能力。

       5.教师应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积极投入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6.教师要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大胆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关注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同时要认真钻研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相应的教学计划,科学合理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7.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剽窃他人成果。

8.教师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业务。

()教书育人规范。

1.教书育人是师德师风的重点,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教师要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遵循教学规律,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

2.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第一的观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不偏袒学生错误,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要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科学方法论教育,使学生领悟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在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过程中,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青年学生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的特点,因材施教。

5.教师必须廉洁从教,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6.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教育对象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7.任课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8.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为人师表规范

       1.教师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学生,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2.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的楷模。

       3.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4.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从自我做起,为学校的事业贡献力量

       5.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五)教师会议规范。

1.学校实行校务会、教职工会、教研组长会、班主任会等会议制度。会议的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2.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须先请假,办公室运用钉钉动态考勤,违纪处理按考勤制度办理。

3.开会期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说与会议无关的话,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学校检查,将其视为工作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4.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