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历山中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441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历山中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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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历山中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防汛抢险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副校长

防汛抢险指挥部职责:

灾情发生后,应急抢险工作必须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防汛任务、职责。

建立预警机制,构建工作网络,一旦接到上级预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组织本校师生加强防汛抗灾常识的教育,组织防汛抢险的演练

灾害发生后,指挥部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保持与教育局的通讯畅通,并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搞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简报。

抢险救灾措施

汛情预警,由气象部门和城市防汛应急防汛办公室宣布及解除。预警分四级,相应措施如下:

汛情Ⅳ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指挥部成员带班,人员到岗,保持通讯畅通,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汛情Ⅲ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蓝色预警的基础上,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汛情Ⅱ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黄色预警的基础上,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以现待命,全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的在室内或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处室外电源或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并将危险地带的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避雨。

汛情Ⅰ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橙色预警的基础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停止上课,迅速转移到安全的避雨场所。

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排出学校给水,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水灾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的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各类活动。

及时向教育局防汛办和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原则上每小时上报一次,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技术支援。

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秩序。

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消毒,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部门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防汛工作的重点环节

指挥机构迅速反应、决断。

抢险救援小组迅速集结,听从指挥。

有秩序的组织师生向高处转移,防止慌乱。

实施有效的救助和后勤保障。

保持通讯畅通。

在校师生的疏散方案

师生在校期间遇到强降雨,停止一切户外活动(体育课、课间操等)迅速回到各班等候学校安排。

在一楼实验室上实验课的班级,应迅速组织学生回到二楼或三楼教室等候学校安排。

恰逢放学时,遇强降雨,学校应集体组织学生避雨,等待雨停或家长到校接学生,以防学生路上发生意外。

学生在上学前、放学后如果遇到汛情学校一定要做逐一落实,及时了解学生的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