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历山中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7845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历山中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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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历山中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

一、火灾事故范围

1.校园内学生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生重特大火灾;

2.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和建筑,发生重特大火灾;

3.校园内发生煤气爆炸危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的重特大火灾。

二、学校成立应急救援处理领导机构及各救援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员:团委、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班主任

职责:火灾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成临时救援指挥部,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入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汇报事件有关情况;负责具体方案、措施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并组织落实、协调、调查和处理等;应急救援处理机构要安排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具体应急措施方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经确定无误后,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校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

2.火灾发生时各楼值班员及工作人员迅速打开各疏散口,开启疏散指示灯和疏散广播,疏散引导组可根据疏散指示标志提示和火场具体情况引导楼内人员利用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

3.人员疏散完毕后,各相关单位领导要组织工作人员清点人数,确认楼内是否有人被困,若有应将情况立即上报校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通报消防部门进行抢救。

4.当因火灾发生人群拥堵情况时,工作人员以手提话筒对拥堵群众和学生进行教育,尽快使他们撤离现场,防止再发生意外。

5.初起火灾扑灭后,要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在主管门部的领导下,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6.做好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总务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增加警力,加强校区巡逻,防止不法人员利用火灾突发事故期间制造事端,破坏校园的安全稳定。后勤服务部门要搞好各项保障工作,并为受灾的单位和个人创造一定的生活、办公条件,使他们情绪稳定。

7.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81668836。

火灾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在处理过程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把损失降到最小范围。全体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按照应急工作预案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灭火和救援工作,并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稳定师生情绪,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火灾事故,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