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历山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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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44411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历山中学体育课安全制度
体育课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内容的中学生必修课。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鉴于体育教学的实际和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特制定体育课(活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3.在进行包括实心球等有危险的田赛项目锻炼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4.在体操项目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5.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