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历山中学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4441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历山中学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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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山中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沂源县历山中学以实施精准资助为目标,以全面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应免尽免,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有学上、上得起学。

 

资助对象的认定

1、五类特困学生的认定

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享受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严重困难家庭儿童):乡村振兴局认定。

城市、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孤儿(含重点困境儿童):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残疾学生: 残联负责认定。

2、由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认定时间:每学年9月份开学初。

 

(2)认定依据:省、市、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3)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A档)、“困难”(B 档)和“特殊困难”(C档)三档。 (C档包含以上五类特困学生)。

(4)认定过程: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三级认定小组”,履行“三级认定程序”,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全校范围内、班级内公示,做到精准认定,公开、透明。

 

 

义务教育段免补政策及免补资金发放渠道  

  1、资助对象: 在籍在读接受义务教育段的学生(复读、休学不享受)。

  2、资助项目

(1)免学杂费:所有在籍在读学生,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高出标准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2)免费提供教科书:为所有在籍在读学生免费提供课本(不含同步训练等教辅资料)

(3)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学年675元。

  (4)其它补助项目:建档立卡学生免补作业本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校服费(初中不超过30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对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接受义务教育的建档立卡庭学生发生的教育学习费用,按全市同地区同类教育阶段享受补助的平均数额给予补助。) 

3、免补资金发放渠道

(1)生活补助:由就读学校分两学期发放,直接打在学生的资助银行卡上。

(2)其它补助项目:作业本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校服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先自付),每学年末由县扶贫部门将扣除国家、省学生资助项目资金后的金额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一本通”上。   

  

历山中学国家免补资金发放流程 

 

政策宣传----学生、家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评审、公示 ----汇总、申请资金---发放---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