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实验中学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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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2767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实验中学办事指南
(一)学生在校证明
1. 办事依据:依据《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规范证明开具程序,实事求是,坚持为民服务思想,及时高效的做好服务工作。
2. 办理条件:学生在校证明用于说明学生是我校在读学生、入学日期、学制年限。
3. 时限:开具时限1个月。
4. 流程:学生提出开具申请 → 学生班主任审核 → 班主任签写登记簿 → 学校办公室打印证明→ 盖章
5. 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
6. 服务电话:0533-3242381
(二)入团流程
1.凡是年满十四周岁,积极要求入团的青年,可向团支部递交书面入团申请书。递交申请书后,需要培养3-6个月。
2.凡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地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表现以及培养、考察情况,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
3.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入团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履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对待入团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个人受过的奖励或处分等。同时,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意见。
4.经团支部委员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报上级团委批准。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后,申请人才能成为团员。
6.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7.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转团员关系流程
团关系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1.纸质档案由学校团委集中办理,交于升入学校,并在转接档案上分别盖上转出和转入学校的团委公章。
2.电子档案转出申请由团员本人提出。团员升入高一级学校,确定好所属团支部后,在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办理”页面提出转出申请。原学校团委审批后,在智慧团建系统点同意后,团员的电子档案即可转到现所属团支部。
(三) 沂源县实验中学转学、休学、复学办事指南
根据《沂源县实验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对于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做出如下规定:
一、转学
转学包括转入和转出两种情况。
(一)转入学生具体流程:
1、学生转入必须经过转出学校的同意。
2、学生转入必须经过接收学校的同意。
3、接收学校审核转入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房产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等。)经过审核符合条件,接收学校先在网上提请转入申请,转出学校后在网上提交转出申请。
4、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对转入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合格,转学成功。
(二)转出学生具体流程:
1、转出学生向班主任老师提出申请,班主任同意后,提交级部申请,级部同意后提交学校政教处,学校政教处审核。
2、学校政教处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籍管理员在网上提交转出申请。
3、接收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县教体局基教科,县教体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转出成功。
二、休学、复学流程
(一)休学流程
1、休学学生家长带学生病例、医院缴费单据、住院证明、化验单据、拍的片子等材料到学校政教处进行审核,并填写《休学审批表》。
2、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籍管理员在网上提交休学申请。
3、休学学生家长带学生病例、医院缴费单据、住院证明、化验单据、拍的片子等材料和《休学审批表》到县教体局基教科进行审核。
4、在县教体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休学成功。家长把盖有县教体局基教科学籍公章的《休学审批表》交回学校。
(二)复学流程
1、从休学日开始,八个月后,学生家长带学生身体康复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复学申请表》到学校政教处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安排学生到相应年级、班级上课。复学成功。
(四)外单位来我校政审的流程
一、本地外单位来我校政审流程:
1、 带政审需要的表格,自己填写被政审人的基本情况。
2、 由党建办公室填写被政审人的表现情况,盖被政审人的所在支部的章,然后盖党委章。
二、外地外单位来我校政料流程:
1、 带外调函。
2、 带政审需要的表格,自己填写被政审人的基本情况。
3、由党建办公室填写被政审人的表现情况,盖被政审人的所在支部的章,然后盖党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