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实验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7671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实验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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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实验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一日常规检查制度

  晨起

  1.按时起床、洗刷、吃早饭。根据家庭和学校之间的路程以及交通情况、天气情况等确定好起床时间。起床后,要将脸、手洗干净,头发梳整齐,并整理好内务。早饭要吃饱,保证身体健康,提高听课效率。

  2.穿戴要整洁,朴素大方。平时衣着要整洁朴素大方,参加重要活动要统一着装。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男女都不染发、理怪发型。不化妆、不带首饰、不穿不适合学校内穿着的鞋;上体育课要穿运动服、运动鞋。

  3.整理好书包,带齐学习用品。在前一天晚上作业做完以后,就要看看课程表,想想要交什么作业,要带什么学习用品,整理好书包再睡觉。

  4.进出家门,要和父母及长辈打招呼。

  5.注意交通安全,不违章通行。骑自行车的同学,及时检修,不骑快车,不骑车带人,反对骑高档自行车,禁止驾骑电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在上下学途中出现意外及时和家长、老师取得联系,必要时报警。

    进校

  6.准时到校,不迟到、不早推。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办好请假手续,或提前请假,或事后补假,请假条上必须有家长签名。

  7.校园内一律不准骑自行车。到校门口就要主动下车,一直推车步行到自己班级自行车停放地点,把车放整齐,车上物品要拿走,自行车要锁好。各班每天要派一到廉名同学在自行车停放点执勤,负责摆放本班的自行车及打扫自行车区的卫生。

  8.遇见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要互相打招呼。

  晨间卫生

  9.值日生应在晨读前打扫好教室、厕所、卫生区、绿化区以及自行车区的卫生。清扫区域要扫干净,垃圾清扫倒入大垃圾箱,不可倒入洗手间或路边卫生箱,倒垃圾时应用扫帚压住纸屑树叶等不能一路走一路撒。

  晨读

  10.充分利用早晨时间,养成读书习惯。到校后不抄袭作业,按照学校要求和分工,认真晨读,课代表同学及时协助老师做好晨读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上 课

  11.准备充分,静候上课。预备钟响,既进入教室,文具书本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坐好静等老师。

  12.文明上课,注意礼仪。上课铃响,课前问好,课后再见。课上要注意文明礼貌,发言要举手,发表不同意见时,要注意有礼貌。夏天不穿拖鞋,背心、短裤上课,不扇扇子。上课不喝水,不吃零食。

  13.坐姿端正,专心听讲,上课时,坐姿要端正,上课要专心听讲,积极思维、踊跃发言,不作与课堂无关的事,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课堂纪律,自习课上要保持安静,不扰乱秩序。

  课 间

  14.课间活动要文明安全。下课后,值日生要及时将黑板擦干净,同学们要走出教室休息、远眺,让眼睛放松。课间活动时,不得在教学区和走廊内玩球;楼上同学不得将废纸、粉笔头向楼下、车棚顶或其他建筑物上扔,更不得向楼下吐痰,不准跳摸班牌、门框,不准触摸电器设备,不得爬栏杆,不做任何危险动作,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搞笑,以免发生事故。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不讲粗言秽语,不得喧哗起哄,不得追逐打闹。

  17."两操",整齐到位。做眼保健操时,要闭目静心,按音乐节拍、穴位及动作要领认真做好。做课间操时,出操退操做到静快齐,跑操整齐,口号响亮。因病因事不参加课间操的 同学要向班主任或体育老师请假,出场退场要注意安全。

  18.在规定时间购买物品和食品,注意节约,不准边走边吃,不许乱扔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

  19.进办公室,要有礼貌。进办公室前,应先敲门或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才进办公室,得到老师的帮助要说声"谢谢"

  午间

  20.离校较近的同学按时回家就餐休学,在校用餐的同学,要按规定自觉排队购买饭菜,大同学要爱护小同学,同学之间要相互礼让,要服从值日老师和学生会生活部人员的监督。杜绝到校外小摊点购买食品。

  21.午饭后要适当休息,及时清理责任区卫生,做好下午上课准备,确保下午的学习。禁止追逐打闹、搞笑、做危险游戏等,保持校园安静,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放学后

  22.要认真独立及时完成作业。放学后,携带齐全所用文具书本等,认真复习并完成作业,注意要独立思考,不抄袭,不拖拉,书写要工整,不使用修正液,以免影响自身健康和污染作业本、课桌、板壁。做完作业后要整理好书包,准备好第二天的学习用品,要按时睡觉,要保证精力充沛地投入新一天的学习生活。未经父母同意,不得在外留宿和留宿同学。

  23.搞好课外阅读,培养兴趣,发展特长。要养成广泛阅览的习惯,要积极参加学校社团活动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扩大知识面,发展爱好特长。

  24.课余时间要规范。同学之间,不要摆阔气,不乱花零用钱;不进营业舞厅、网吧等;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邪教的刊物、音视频等;不玩大型游戏、手机游戏;文明上网,谨慎交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参加迷信邪教活动,不在非运动区参加体育活动等。

  25.遵守群众纪律,爱护公物。不得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不随处乱涂乱画;外出旅游做文明游客。

  26.遵守公德,遵纪守法。放学途中,外出购物,都要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德,讲究文明。要与家人邻里和睦相处,积极关心和参与社区文明建设,乐于助人。不贪小便宜,不做偷窃、敲诈、抢劫等犯法的事情。

  27.放学后要及时回家,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

 

(二)升降国旗制度

  1.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尊敬国旗体现着维护国家的尊严。通过升降国旗仪式使学生受到直接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国家和民族观念。

  2.国旗法规定:“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双休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并且“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每周一晨会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平时由值周班级完成升旗仪式。

  3.升旗时,升旗手应(随着国歌奏曲)郑重地将国旗徐徐升到旗杆顶端。全过程,在场师生员工都要面向国旗原地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 

  4.每次升国旗活动,由学校政教处统一安排校领导、教师或优秀学生进行国旗下讲话。

  5.降旗时,在操场的师生员工应停止活动,原地肃立,面向国旗行注目礼,直到降旗仪式结束方可自由活动。结束后五星红旗由两位护旗手护送,交到学校政教处保管。

  6.升国旗活动中,政教处认真检查各班出勤和纪律情况并认真记录,作为常规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7.全校教职工都要按时参加升旗活动,学校办公室要做好考勤记录。

 

(三)班级卫生检查考评办法

  为保障学生能在一个优美、洁净的环境中愉快学习、健康生活,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检查方式

  班级卫生检查项目包括:教室内外卫生、卫生责任区卫生、厕所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四部分。要求各班坚持每天三小扫(早晨晨读前、中午静校前、下午放学后),每周一大扫(周一课外活动时间),保持干净整洁。检查形式采取定期检查(每天早7:20晨读铃后检查卫生责任区卫生,下午放学后检查教室卫生)、不定期抽查,学生查与学校查相结合,检查评分采取扣分制,每班每周基础分100分,根据扣分标准,根据各班卫生打扫及保持情况在班级基础分上进行扣分,每天一检查,每周一通报,每四周一总评,总评分居年级前两名的班级获得“卫生流动红旗”,每学期各次卫生总评得分之和即为班级卫生考评总分,按比例折算纳入班级考评。 

  2.卫生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1)教室内外卫生

  1)桌凳:要求整洁整齐,无乱刻乱画。摆放不整齐扣2-5分,不整洁,有乱贴乱画乱刻者,扣1-5分。

  2)地面(包括走廊):要求干净无纸屑、无杂物、无痰迹。未打扫扣3分,打扫不及时扣2分;垃圾桶内杂物倾倒不及时扣2分;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每次扣1分。

  3)门窗:要求干净无灰尘,玻璃完整无破损。擦洗不及时,一处不干净扣1分,门窗玻璃有残缺破损,在规定时间不更换,每块扣1分。

  4)黑板及讲台:要求每节课后将黑板擦试干净,槽内粉笔灰及时清扫,讲台清洁。课后黑板不及时擦净,槽内有粉尘,扣1分;多媒体桌面不干净,粉笔、教具摆放不整齐,每次扣1分。

  5)墙壁(包括瓷砖、连廊):要求墙壁无污迹、无乱涂乱画、无蜘蛛网等。墙壁有脚印、球印等污迹、有蛛网等一处扣1分;有乱贴、乱涂现象,一处扣1分,教室前、连廊及楼梯的栏杆、扶手有灰尘,视轻重扣1-5分。

  6)其他:窗台、插座、开关、多媒体、饮水机、钟表、喇叭、灯具等有积灰,一处扣1分。

  (2)卫生责任区卫生 

  1)按时打扫:每天三次按时打扫,不打扫扣6分,没少打扫一次扣2分。

  2)打扫程度。未打扫干净,残留有纸屑、包装袋、树叶等杂物,一处扣1分,垃圾未及时清理,一处扣2分(扫后有树叶落下的不在扣分之内),有卫生死角,一处扣1分。

  3)保持程度:清扫后未保持干净,一处扣1分。 2.绿化区内有纸团、饮料袋等杂物一件扣1分,不及时清理落叶一次扣1分,绿化区内按要求及时除草松土,否则每检查一次扣3分,花池边缘石有泥土等杂物扣1分。

  (3)绿化区内有纸团、饮料袋等杂物一件扣1分,不及时清理落叶一次扣1分,绿化区内按要求及时除草松土,否则每检查一次扣3分,花池边缘石有泥土等杂物扣1分。

  (4)厕所卫生

  要求责任班学生每天及时冲刷,保持便池、地面、墙壁干净,及时通风,减少异味。

  1)便池不及时冲刷扣5分。

  2)地面不干净扣5分。

  3)墙壁有脚印、乱涂乱画等污迹,每处扣3分。

  4)不通风,异味大,扣2分。

  (5)学生个人卫生

  要求学生做到六勤:勤洗头、勤理发、勤洗脸、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仪容仪表整洁大方,符合中学生身份。

  1)不按时理发、洗手、洗脸、洗澡等每项扣2分。

  2)指甲过长或染指甲扣2分。

  3)在校期间不穿校服,每人扣1分。

  4)随地吐痰扣5分;乱仍纸屑、食品袋等杂物,扣3分。

  5)到校外流动摊点买饭,每人扣2分。

  3.加分项

  在校园内主动拾拣路面及绿化带中的纸屑、食品袋等杂物,并放入垃圾箱内,每人次加1分。

 

(四)课间操管理制度

  1.下课铃响后6分钟之内整齐有序地到达操场。做操时队伍整齐,动作准确、健美有力、舒展大方;做操完毕要按秩序退场;解散出场时不准跳跃奔跑,不准打闹,不准大喊大叫。

  2.体育教师、班主任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跟操,其他教师自觉跟操;检查领导、值日师生要认真检查每一个环节,并做好记录;值日学生要认真考勤,并按规定时间把出操考勤记录报政教处。学生若旷操三次以上者体育成绩总评一律视为不及格,不能参评各种荣誉称号。

 

(五)路 队 制 度

  1.放学在规定位置按出门后行进方向自觉排队,不喧哗、不打闹。

  2.步行先行,自行车后行,排队依次走出校门,保持队形整齐,由值日教师在校门口护送学生离校。

  3.注意安全,严守《道路交通法规》,靠右行进,走人行道,横穿马路须看清来往车辆。严禁在公路边或交通路口玩耍、做游戏,杜绝意外事故。

  4.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走齐,不随意离开队伍,不得并肩行走,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购买路边小摊物品。

  5.注意社会公德,不妨碍交通秩序,不嘻惹行人,不戏弄残疾或痴呆人。

  6.遵守秩序,不攀登车辆、不追逐、嬉闹,不损坏公路设施。

  7.注意文明礼貌,遇见师长要招呼、问好,不欺负小同学。

  8.要团结友爱,同学间不吵嘴、不打架、不闹纠纷。

  9.准时到校,按时回家,往返途中不走僻静小道,尽量结伴上下学,同学间不串门玩耍。

  10.提倡自己上下学,确需接送的家长要在学校规定位置有序接送。

 

(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制度

  1.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内容与标准

  思想品德评定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行为、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这是“中学德育大纲”规定的德育目标的三个主要方面。当前,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文明行为训练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主要内容。

  思想品德评定按《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学生自评用表》中所列指标进行评定,总评得分按自评10%,互评20%,班主任评定30%,家长40%的比例计算总分。

  2.思想品德评定的方法

  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结果由思想品德得分、思想品德等级和操行评语三部分组成。

  (1)思想品德得分的产生

  各班成立班主任任组长,由任课教师、班干部和一般同学代表参加,组成七至九人的班级思想品德评定小组,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

  1)个人自评:学生个人对照评定标准,回顾自己平时表现情况逐项给自己打分,最后写出自评小结,自评结果交班主任。

  2)同学互评:各班成立20人左右互评小组,有班委、团委、小组长、舍长及部分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根据每一位同学平时表现逐项评定打分 (除本人)

  互评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评定结果交班主任,班主任组织统计,综合平均,算出每个同学的互评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对某生的互评得分=组内同学评定得分之和×本组人数。

  3)班主任评定:班主任对照标准,逐项对学生进行评定。

  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分数为整数,每个指标的最大分值为10分,最小分值为2分,即10分为优、8分为优良、6分为中、4分为差、2分为很差。

  评定结束后,班级思想品德评定小组召开会议,对总评结果逐向审核,对个别学生的评定结果若认为出入较大,班级,思想品德评定小组成员可对照标准重新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最后的总评得分。

   ()思想品德等级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各等级的分数标准为:

  优秀:思想品德评定得分在85分以上,且评定得分在班内前30%,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

  良好:思想品德评定得分在70---84分之间。

  及格:思想品德评定得分在60---69分之间,或有错误但已改正。

  不及格:思想品德评定得分在60分以下,或在某些方面有严重错误,且拒不接受教育。

  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可以评为优秀等级者,思想品德评定得分在60分以下在有严重错误应评为不及格等级者,均必须由班级思想品德评定小组提出意见、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研究决定。凡是常规管理失分较多者 (通报批评以上),评定等级为不及格,并在评语及通知书中加以说明。

  ()操行评语的拟定

  1)学生操行评语的评定每学期进行1次。学生操行评语由班主任撰写,班主任要主动征求其他任课教师的意见。

  2)学生操行评语的撰写以评定情况为依据,内容包括学生优点、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三部分;评语要以表扬为主,要充分肯定学生优点,符合学生实际,注意把握批评分寸;学生操行评语要避免空泛,千篇一律等现象。

  3)对有错误、受过学校记过处分的,要在评语中说明错误性质及处分意见,若学生确有改正表现,也应在评语中说明。

  4)受过校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学生,其事迹及表彰情况要写在评语中。

  3.思想品德评定结果的处理

  (1)评定等级为优秀的可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提名资格。

  (2)经政教处研究决定思想品德等级为不及格的学生,作为试读生处理;学生连续两学期思想品德评定不及格者,发给肄业证。

  (3)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得分、等级和操行评语,由班主任记入学生档案,填写《家长通知书》,通知学生家长。

  4.加强对评定工作的领导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任组长,政教处主任、年级组长组成的学校学生思想品德评定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全校的思想品德评定工作。

  (2)思想品德评定结束后,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有数字、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总结报告,报政教处存档。

  (3)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是一项细致、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明纪律,,一要严密组织,二要认真负责。每一次评定都是对思想品德状况的一次衡量,每一次评定都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大好时机,每位班主任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评定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对不认真的班主任,学校要责令其重新组织评定;对弄虚作假的班主任,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和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日常行为、学业成绩和标志性成果认定四部分,分别按35%35%25%5%权重纳入评价结果。

  (1)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包括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六个维度。各个维度的具体评价指标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和办学特色专门制定。每学期末,由学校组织实施评价,包括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几个方面,每个方面满分值100分。评价过程应结合本学期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成长记录,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束后,将学生自评(家长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班主任评)分别按照权重20%20%60%30%)得出本学期基础性发展目评价结果,为保证各班平衡,某同学最后得分=本人得分/本班最高得分*100

  (2)日常行为评价。主要包括学校和班级对学生实施日常行为管理各方面量化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过程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评价,一般每周或每月汇总一次评价结果。每学期末,汇总生成本学期学生日常行为评价结果,为保证各班平衡,某同学成绩=本人成绩/本班最高分*100

  (3)学业成绩评价。主要包括有关规定允许的各学科单元测验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等,小组评价占15%(一个小组的同学一个成绩,为保证各班平衡,某小组成绩=本组成绩/本班小组最高分*100),单元检测2次占15%(计算方法:某学生成绩=本人单元测验成绩/本班本次单元测试最高分*100),期中考试占30%(计算方法同前),期末考试占40%(计算方法同前)。每学期末,汇总生成本学期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结果。

  (4)标志性成果认定。主要是反映学生各方面成长的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认定工作由班级分类进行统计,可随时进行。学校设定不同层次奖项分值,同一名称奖项只计最高项(国家、省、市、县、学校、班级奖励综合称号分别记:1086421分,单项称号减半,集体荣誉称号有关同学减半计分)。(对照标准给每名同学计分,某同学得分=本人得分/本班最高分*100

  各部分评价均按百分制呈现,按照对应权重35%35%25%5%生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然后,按照县对我校素质教育评估结果,确定优秀比例:50%40%30%,最后生成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优秀为A,良好为B,及格为C,不及格为D)。

  2.评价结果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我校学生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等级为D的学生取消评优选模资格。毕业年级综合四学年综合测评为D,不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按照高中招生规定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重要依据之一,作为档案材料记入个人档案。

  3.保障机制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由校长任负责人,分管校长、教育教学业务部分负责人、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估细则、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并接受家长和学生对评价结果的举报申诉。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负责,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班级评价工作。

  学校本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原则,制定相应的评价评定标准和工作细则,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为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学校进一步完善以下保障制度:

  (1)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标准、要求、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等及时公示,并就公示结果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为避免评价结果对学生产生的消极影响,学校只公示A等级的学生名单。评价为BCD等级的学生名单以适当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允许学生及家长对评价结果提出质询。

  (2)举报和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工作小组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

  (3)质量监控制度。学校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学校评价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评价工作报告。

  (4)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学生、家长、老师、及学校各自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和权力,严格规范各项评价工作。对在评价工作中严重失职和弄虚作假的班级和个人将予以责任追究。

  (5)信息上传备案制度。学校制定的评价工作标准及细则,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传上级教育局存档备案。

  

(八)学生校园文明礼貌制度

  1.尊敬老师

  (1)进校遇见老师要主动打招呼或问好,上课前要起立向老师问好,宣布下课后要起立向老师再见。

  (2)进办公室要喊"报告"或者敲门,等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未经允许不准乱动老师的一切物品。    

  (3)上课要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积极参与课堂,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4)不对老师评头论足,不背后议论老师。接受批评要虚心,不诡辩。主动帮助老师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2.语言文明

  (1)不说脏话。

  (2)不吹口哨。

  (3)不骂人、不叫侮辱性绰号。

  3.行为文明

  (1)不打闹、不随地吐痰、不乱仍废弃物,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踩脚印,不损坏集体或他人的东西。

  (2)不欺侮小同学、女同学。

  (3)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节约水、电,节约粮食、不乱花钱。

  (4)地面上有垃圾,要主动捡起放到指定位置。

  (5)夏天不穿背心、拖鞋进学校,不准烫发、染发、留怪发型。

  (6)进微机室、实验室不准集体通过办公楼。

  (7)正确佩戴学生证、不准损坏学生证。

  (8)上下楼不拥挤争抢、主动给老师让路,进出学校靠路右侧行走。

  4.学习及个人卫生

  (1)注意学习卫生,严格做到“一寸”、“一尺”、“一拳头”。

  (2)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3)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吸烟饮酒、不吃零食、不用公共毛巾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4)要定时休息、饭前便后要洗手、要早晚刷牙、要随身带手帕或面纸。

  (5)装要整齐清洁,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型,不留长指甲。

 

(九)优秀学生评选制度

     学校对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评选表彰,表彰项目主要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校值日、优秀小组长和学习、品德、纪律、进步、文明、希望、体育、奉献、文学艺术、科技创新等十类十大明星,以及孝敬父母星和美德少年等。级部和班级参照学校评选项目设置相应级别表彰项目进行评选表彰。

  各类优秀学生评选的标准是:思想品德评定等级为优秀或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或取得较大进步。综合素质测评c等级以上,有一定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重视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两操、体育课,积极参加课外锻炼和各种体育比赛,体育成绩良好。

  评选前要成立各级评选小组,评选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评选结果要及时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凡因违纪受过学校处分或常规管理失分较多受通报批评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担任班委成员、团支部成员、小组长或者校值日。

  (3)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在班内前二分之一。

  (4)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身体健康,有自觉锻炼的好习惯。

  (6)讲文明,有礼貌,讲团结,有爱心,综合素质测评A等级。

  2.三好学生评选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学期无违纪现象。

  (2)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在期中、期末考试中,在班内成绩达到前三分之一。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体育成绩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

  (4)承担班级工作: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综合素质测评A等级。

  3.十类明星评选标准

  (1)美德明星

  1)思想品德高尚,尊师爱校,尊老爱幼,仁爱友善,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2)诚实守信,谦恭礼让,拾金不昧,以公为先。

  3)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乱花钱,节约水电。

  4)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不进"三室一厅""网吧",不看不健康的 书籍和影视片,不浏览不健康网页,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尊重国旗、国徽,升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认真听国旗下讲话,牢固树立为国富强而发奋学习的思想。

  6)思想品德评定、综合素质评价优秀。

  (2)文明明星

  1)言谈举止文明,会使用文明用语,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

  2)孝敬父母,尊重老师,热情待人。

  3)注重仪表,穿戴整洁,服饰得体。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高声喧哗,遵守交通规则,讲究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

  5)公共卫生保持意识强,不随地吐瘫,不边走边吃,不乱扔垃圾,不随处乱涂乱画。

  (3)奉献明星

  1)热爱集体,积极为学校、班级做贡献,维护学校班级的荣誉,乐于助人,关心集体,责任心强,别人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能做到先人后己,舍己为人。

  2)热爱劳动,在校积极帮助老师同学,认真干好卫生值日,在家主动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3)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

  (4)纪律明星

  1)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2)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严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5)学习明星

  1)学习勤奋刻苦,好学上进,珍惜时间,注意学习方法。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积极回答问题,课下及时复习,按时、认真、独立完成作业。

  3)考试时沉着冷静,无舞弊违纪行为。

  4)期中、期末考试或其他考试中成绩优秀。

  (6)希望明星

  1)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不断提高。

  2)在文学、音乐、体育、美术、微机等某个方面有特长,能不断进步。

  (7)体育明星

  1)认真上好体育课,上好两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强壮。

  2)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队,在各级体育竞赛活动获奖,或体育考试成绩满分。

  (8)文学艺术明星

  1)认真上好音乐课,美术课、书法课。

  2)积极参加学校各类艺术团队,认真学习和训练。

  3)在各级(含学校)竞赛、科技节、艺术节等活动中获奖。

  (9)科技创新明星

  1)热爱科学,思维敏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喜欢自然科学知识和信息技术。

  2)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小发明、小制作、创意设计及撰写科技小论文。

  3)小发明、小制作、创意设计及撰写的科技小论文等作品在各级评选中获过奖。

  (10)孝敬父母星

  1)虚心接受家长教育、理解家长良苦用心。

  2)对父母态度恭敬、不顶撞父母、不任性、不耍脾气。

  3)经常和父母谈心,汇报思想学习情况。

  4)尊敬邻里、诚信友善、助人为乐。

  5)生活节俭,不向父母提过高要求,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6)上学前,放学后和父母打招呼,外出告诉父母地点、时间,未经父母同意不在外夜宿。

  7)吃饭时请父母先坐,好菜先让父母吃,为父母盛饭,双手端递。

  8)记住父母的生日,到时间向父母表示祝贺,做一件让父母高兴的事。

  9)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提倡不让家长接送,不为父母添麻烦,尽力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10)父母回家,为父母端茶倒水,让父母休息。父母生病时,为父母端水送药,主动问候。

 

(十)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 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 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 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 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 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校长审批。

  第七条 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主动赔偿损失者;()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 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有较严重后果者;()认错态度不好者;()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的;(八)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的;(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 处分程序

  第十条 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三)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四)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 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

  (1)班主任向年级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2)年级部将违纪附属材料送交政教处,提出处分申请,政教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3)政教处会同年级部提出处分建议,提交校长审批。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室(校委会);处分文件由政教处拟定。

  (4)通过班主任或年级部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年级部联合作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5)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校长室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终决结论。

  (6)政教处将处分决定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第四章 处分记载和撤销处分

  第十二条 对学生处分的结果或撤销处分结果均须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三条 学生受处分后,确能痛改前非,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均有较大进步,三个月后可以撤销处分。

  第十四条 撤销处分的程序为: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领取并填写《学生申请撤销处分表》;班级讨论认可、任课教师认可、班主任认可后将申请表交政教处,政教处审核,初步作出是否撤销处分意见,并报校长审核批准。政教处拟定撤销处分文件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第五章 学生违纪行为处分细则

  第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或警告处分。

  (1)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迟交和作业不认真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2)一月内累计旷课8-14节者(迟到2次按旷课1节计算)

  (3)故意损毁门窗桌凳、灯具、电路,砸烂门锁、水龙头,损毁消防栓和其他公共设施,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扰乱学校的公共秩序(如校内燃放鞭炮、校内骑车及乱停乱放、教学楼内打球、大声喧哗等),不听劝阻,影响较大者;

  (5)抽烟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6)穿奇装异服、男生蓄长发、男女染发等明显与中学生身份不符的穿戴、举止、言行,经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无效者;

  (7)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8)乱刻乱画、乱倒污水、乱丢垃圾、乱倒剩饭剩菜、在墙面上留鞋印、涂改学校的各种公告墙报,破坏校园环境者;

  (9)在校有偷窃行为者;

  (10)在公共场所、楼梯口、集体活动中故意拥挤、起哄、制造混乱者;

  (11)在校期间初次进入营业性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者;

  (12)不接受学生干部的正确管理,侮辱、谩骂或讽刺打击学生干部者;

  (13)在校门口围观及与不良社会青年来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4)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自习秩序,致使教师无法实施教学和辅导,影响极坏的;

  (15)一月内作业未完成达5-10次者;

  (16)校园内随地大小便者;

  (17)赌博,酗酒者;

  (18)课堂使用手机,或未处于关机状态者;

  (19)管制刀具带到校园,未造成伤害者;

  (20)有其他应给予口头警告或警告行为。

  第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一月内累计旷课15-21节者;

  (2)严重破坏课堂纪律,干扰教学,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3)在校内外有不止一次偷窃行为者;

  (4)对涉及闹事的肇事、策划、打架、参与及伪证的学生:

  1)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挑逗及各种手段触犯他人,但未动手打人,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2)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3)打架者: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学生;

  4)参打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5)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使调查造成困难的学生。

  (5)不服从教育管理,与教师或学校其它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者;

  (6)敲诈勒索、恃强凌弱者;

  (7)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者;

  (8)写恐吓信或用其它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者;

  (9)破坏学校花草树木、教学设施后果较严重者;

  (10)考试中舞弊行为严重者;

  (11)违纪且不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态度恶劣者;

  (12)一月内作业未完成达11-20

  (13)有其他应给予记过严重警告行为者。

  第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一月内累计旷课21-35节者;

  (2)偷窃试卷或答案,或用其他手段破坏考试;

  (3)私自下河游泳者;

  (4)涉闹事的肇事、策划、打架、参与及伪证的学生。

  1)肇事者:动手打人,造成打架后果但未伤他人的学生;

  2)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造成打架后果的学生;

  3)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造成后果的学生;

  4)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

  5)提供凶器者: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但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5)在校内外进行偷盗,情节严重,手段恶劣者;

  (6)侮辱同学,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者;

  (7)肆意破坏公物、破坏绿化,后果严重者;

  (8)辱骂教职工或者有其它侮辱教职工行为者;

  (9)纠集社会青年或非本校学生到校滋事,打架斗殴者;

  (10)翻越学校围墙、防护门窗、栅栏逃到校外者;

  (11)一月内作业未完成达21-30

  (12)有其它应给予记过处分行为者。

  第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一月内累计旷课35-42节者;

  (2)不通知家长、教师擅自离家、离校出走者

  (3)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4)在校期间多次进入营业性网吧者;

  (5)破坏学校安全设施,造成严重后果者

  (6)涉及闹事的肇事者、策划者、打架、参与者及伪证者:

  1)肇事者:动手打人,致使他人重伤,留校察看处分;

  2)策划者:策划他打架,后果严重者;

  3)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造成后果

  4)提供凶器者:为他人提供凶器造成后果者严重者;

  5)打架者:持械打人,造成严重后果者。

  (7)一月内作业未完成达31-40

  (8)在记过期间又重犯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者。

  第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60节以上者;

  (2)殴打教职员工者;

  (3)考试作弊三次者;

  (4)与校外人员来往影响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者。

  (5)煽动或带头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尚不够刑事处罚者;

  (6)在记大过期间又重犯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者。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凡给予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撤消处分后,将其处分的决定存入学校文书档案,不记入毕业生登记表。凡受处分的学生当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其他积极分子。在毕业政审材料中,将如实填写学生在何时受何种处分及何时撤消处分的情况。学生受到处分至毕业未能撤消者,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十一)禁止学生上网吧、KTV及游戏厅管理规定

  为制止有些同学上网吧、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第一次上网吧、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全校通报批评,扣班级纪律考评分5分,通知家长配合教育,给予学生"警告"处分,计入学籍档案。

  2、学生第二次上网吧、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全校通报批评,扣班级纪律考评分10分,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在学生保证书上签字,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年度综合素质评价不得定为"优秀"等级,计入学籍档案。

3、学生第三次上网吧、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全校通报批评,扣班级纪律考评分20分,该班级不得参与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等评选,通知家长配合教育,执行保证书上的保证,给予"记大过"处分,年度综合素质评价定为"不合格",计入学籍档案。

 

 

实验中学学生文明礼仪制度

进校礼仪

1.学生进出校门,各行其道,相互礼让,不拥挤推搡。

2.学生衣饰应朴素大方、活泼整洁。

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戴首饰,不化妆,不纹身,不剃光头或留古怪发型,男同学不留长发,女同学不披头散发、不烫发。

3.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学生证,团员应佩戴团徽,学生证和团徽应佩戴在胸前显著位置。

4.不在校门口游逛,不围观、不购买小摊上的东西。

5.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更不能旷课。

6.如自已的某些举动不合礼仪,应虚心接受教师的批评指正。

校园礼仪

1.  言语文明,见面问好,友善相处,热情相待。

"""你好""对不起""谢谢"等文明用语应常挂嘴边,不说污言秽语,不给别人起不文明的绰号。

2.师生交谈,学生应注意举止大方。不可搔头弄耳,应凝视聆听;老师站着,学生不可坐着交谈。

3.同学交谈,不说污言秽语,态度应真诚,坦率,语调要平和,说话者态度要认真,不轻易打断别人的话;同学说错话或说得欠妥,应有礼貌地、诚恳地、委婉地指出。

4.向同学询问,应选择他人有空闲或方便的时间去问。不可打扰或影响同学的学习。开始询问,应征求人家同意;问完之后,应表示感谢。

5.异性同学之间,应特别注意以礼相待,要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男生应彬彬有礼,女生应文雅大方。体力劳动方面,男同学应主动关心、帮助和照顾女同学。

6.校园内不可乱抛纸屑果壳,不可随地吐痰,不可燃烟花、爆竹,不乱吃零食,不可一边吃东西一边和人交谈。

7.桌面墙面,莫乱涂画;垃圾杂物,分类处理。

1)桌面、墙面、黑板、衣服或学校、班级的张贴物,各有各的用途,不应在上面乱涂乱画。

2)不损坏课桌椅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不踢门墙,不摘取花果和践踏花园、草坪。

3)垃圾杂物,脏水污物应扔在垃圾筐、垃圾筒、垃圾篓、垃圾池,倒在下水道里,而不应随意丢弃、抛洒或将残羹剩饭倒弃在饭桌、地面上,污染自己的环境。

8.学生到办公区,进入办公室应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追逐、喧哗。学生进入老师办公室,应先有礼貌地在门口叫“报告”,离开办公室,师生应礼貌地道别。

9.学生严禁吸烟喝酒,不看不健康的书籍,不参与不符合自己年龄阶段的娱乐活动。

10.领物取物,主动排队,相互礼让,井然有序。领取物品,饭堂打饭,饮水机打水,应主动排队,不插队,不推撞,不起哄,相互礼让,井然有序才能提高效率。

11.校道、走廊、楼梯是公共通道,要相互谦让,靠右侧行进,主动留道给他人通过,不在这些通道上聚集、玩闹,也不将单车停放在校道、走廊或运动区域上,以免影响他人通行和运动。

12.弱小贫困,帮扶资助;残疾病患,文明相待。对于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同学、老师,应主动给予帮助,对于身体有缺陷、有疾病的同学和老师要文明相待,给予关心,而不应讽刺、讥笑、捉弄或恶意模仿,做出不文明的举动。

13.矛盾冲突,冷静处理;遭遇侮辱,主动汇报。

与他人发生矛盾时,应保持冷静,注意语言的文明、相互谦让,心平气和,少些指责,多些自责;少些仇恨,多些和气。

最好请老师协助解决。遭到他人欺负、凌辱时,要及时汇报老师寻求合理解决,而不应私下找同学、朋友、亲人私自处理,甚至过激的、违法的行为。

遇到打架、勒索、偷窃或其他突发事件时,有能力劝阻的,应主动劝阻;无能力劝阻时,要及时向老师或有关部门汇报,而不应围观、起哄,推波助澜。

 

 

 

上课礼仪

1.  预备铃向后,学生应迅速进入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品,静候老师到来,不走动,不讲话。

2.  学生迟到,应在门口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才可进入教室,同时应尽量减少对课堂秩序的干扰。

3.  老师上课步上讲台,宣布上课时,应起立,站在座椅一侧,双手自然下垂,向老师行注目礼。动作要整齐,声音要洪亮。

4.  学生回答老师提问应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站起答题,不可在座位上随意插嘴。老师提问时,不管会不会,都应起立回答.回答问题时,站姿表情要大方,不要做出滑稽的动作引人发笑,说话声要清朗、洪亮。回答问题完毕,老师示意后方可坐下。别的同学回答时,其他同学应保持安静,不随便插话,更不可在旁起哄嘲笑。

5.  上课期间,认真听讲,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集会礼仪

1. 参加升旗仪式,是爱国主义的一项重要体现。在仪式上,应统一穿着校服,态度要严谨,站立要端正,安静,整齐,精神饱满。升旗时,要脱帽行注目礼唱国歌,少先队员行队礼,直至升降国旗完毕。不自由走动,不嬉闹谈笑和东张西望.

2. 唱国歌时,态度要严肃,声音要整齐响亮。

3. 学生参加活动集队时,要静、齐、快,不勾肩搭背,不任意谈笑,要提前到达集合地点,以保证集会准时开始。活动进行过程中,要服从安排,安静有序,不起哄,不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打瞌睡,不无故中途离席。既要主动文明鼓掌,又不恶意鼓掌。

4. 进入或离开会场要服从指挥,注意秩序,不一哄而上,不争先恐后,以免造成拥挤堵塞和防止事故。

5.接受奖品、礼物或其他物品,起立用双手接过,并鞠躬或点头致谢。

6.参加集会时要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沂源县实验中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望遵照执行。

学生仪容仪表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1.发型简便、整洁、自然、长短适中。

男同学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不得染发、烫发,不理碎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不留怪发型。

女同学要求前额流海不过眉,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抹口红,不得披头散发、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

2.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穿戴应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校园。

3.配饰:

①不化妆,不涂脂抹粉,不纹眉,不描眼,不抹口红;

②不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等饰物;

③不纹身,不刻字;

④不留长指甲,不涂染装饰指甲。

 

                           沂源县实验中学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