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鲁山学校进出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2807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鲁山学校进出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10-14
  • 字号:
  • |
  • 打印

鲁山学校进出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

二、门禁时间

1.校门开放时间为上午6:30至下午22:00,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申请。

2.上课期间,校门关闭,禁止师生随意出入。

三、师生进出校门规定

1.学生:

早上到校后,不得随意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持请假条到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

下午放学后,学生应尽快离校,不得在校内逗留。

晚自习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回宿舍,不得在校内游荡。

2.教师:

教师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离校。

上班期间,教师不得随意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并到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

四、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事先与被访者取得联系,由被访者到门卫处确认后,方可登记进入学校。

2.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外来人员离校时,必须到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

五、门禁管理

1.学校门卫应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对进出校门的人员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学校的安全。

2.对违反门禁制度的人员,门卫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六、违规处理

1.对违反本制度的师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2.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驱逐出校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其他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保卫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