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第二中学仓库物资保管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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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741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二中仓库物资保管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库存材料的管理工作。常用物资短缺时,及时报告分管主任,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购买,不得私自随便购物。
二、材料入库时必须认真清点,严把材料入库产、质量关。
三、库存材料要放置有序,分类存放,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四、要注意安全,钥匙单人保管,严防仓库被盗,做好防火、防霉工作。
五、各办公室领取的办公用品,要凭物资出库单发放。如果领导不在又急用,可先让领物者在《领物签字表》上认真登记后,酌情发放,以后再把第二联及时交分管主任保存。
六、各班级领取的卫生工具及照明灯具等,因与包干经费挂钩,应要求班主任(学生领物凭班主任手条),先在《班级领物签字表》上认真登记后再酌情发放,以后再把第二联及时交分管主任保存。
七、仓库保管员对入库材料要单设材料保管帐,认真登记,加强管理,做到帐实相符。
八、每学期末库存物资清查一次,同保管帐相核对,对保管不当,手续不合格,造成短少、霉变等失职行为,由保管员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