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第一中学2025年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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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2102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1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第一中学2025年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实验课教学管理,确保实验课教学安全,全体教师人人有责。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实验课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任课教师及实验员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5.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6.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说明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责任事故。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任课教师将负完全责任。凡出现责任事故者,该教师除承担必须责任外,还要扣个人量化分。
此项工作制度由各年级部检查实施,教导处每周将对实验课课堂教学督查一到两次,发现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扣该班级或上课教师相应量化分,值班领导值日给予工作配合,望全校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沂源县第一中学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