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举办沂源县第二十五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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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434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0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各学区,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淄政办字〔2022〕62号)和《关于举办淄博市第二十五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23〕4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沂源县第二十五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
二、活动主题
育心培元,“艺”起向未来
三、活动原则
(一)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提升审美情趣,努力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鼓励原创。支持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创作,围绕时代发展主旋律,突出地方特色,创排一批有地域特色、高质量、影响深的精品节目。
(三)优质开放。鼓励各单位依托优秀传统艺术专家和非遗传人等社会资源,促进多方融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和艺术师资队伍提升,努力打造艺术专家进校园活动品牌。
四、项目分类及组别
(一)活动项目
1.艺术表演类:包括器乐、舞蹈、合唱、戏剧。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影视。
(二)活动组别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幼儿组,特教组。
五、报送要求
1.所有项目均以学区(含局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参加统一选拔(不能弃权)。
2.各学区(含局属学校)项目汇总表(Excel文件)、活动方案和总结(Word文件)于5月26日前,将电子版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邮箱:yypjkhd@163.com,联系电话:0533-3228235。
3.信息报送要精准,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
六、实施步骤
(一)校园艺术节活动阶段(2023年3月-4月)
以学区(局属学校)为单位,结合本单位特色,制定校园艺术节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人人参与的校园艺术节展评活动。
(二)县级展评阶段(2023年5月中下旬)
县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评委对各学区(局属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评活动,进行现场评选。
其中,择优推荐器乐和舞蹈节目(此两项为2023年市里重点调度的两项艺术表演类项目)参加省市级比赛。
(三)市级评审阶段(2023年6月中旬)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对各区县(局属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进行现场评选,其中,择优推荐器乐和舞蹈节目参加省赛。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一)优秀组织奖。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获奖情况认定。
(二)先进个人。近年来在市、县级美育工作中善于创新、以美育人成果显著、成效突出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三)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各项目按照比例分设一、二等奖。
(四)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艺术表演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
(五)优秀创作奖。在原创优秀节目和作品中评选产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组织好艺术节活动。
(二)严肃活动纪律。各单位要制定艺术节活动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艺术节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对艺术节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汇总,加强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艺术节活动氛围。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