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督促切实做好近期控辍保学重点工作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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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督促切实做好近期控辍保学重点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落实工作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7年修正版)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第五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之规定”,现致函如下:
一、开展新一轮逐村逐校摸排行动。根据省、市要求,全面复学后,各镇、街道要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新一轮逐村逐校摸排,重点对140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曾有或现有辍学学生的学校进行逐一排查,确保贫困村无失学辍学现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失学辍学、义务教育段学校无在籍不在学情况。摸排责任要具体到人,明确每村、每户、每校的摸排责任人和复查责任人,实行摸排结果摸排责任人和复查责任人双签字确认制度。各镇、街道要于6月8前完成新一轮逐村逐户逐校摸排,摸排结果双签字后,各镇、街道留存一份,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二、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测机制。各镇、街道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对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的,要立即追查原因,超过一周无故不到校的,按疑似辍学上报,超过一个月无故不到校的,按辍学上报。一旦发生学生辍学或疑似辍学,各镇、街道要立即启动劝返机制。对动态监测到的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按要求建立劝返台账。
三、完善补充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各镇、街道结合前期控辍保学台账人员的甄别劝返、逐村逐校摸排、户籍比对等工作,分类建好台账,确保涵盖辖区内所有适龄未入学儿童少年。各镇、街道要于6月8日前完成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的完善整理,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教育和体育局。
各镇、街道要根据摸排情况认真填写附件1-4,请于6月8日前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电子稿发邮箱。
联系电话:3242802
邮 箱:yypjk@163.com
附件:
1.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工作台账
2.非真实性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工作台账
3.贫困村义务段适龄儿童少年摸排表
4.贫困户子女入学情况摸排表
5.140个贫困村名单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