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防溺水专项督导纪实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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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6458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1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学校防溺水专项督导纪实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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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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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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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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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
1.学校是否通过课堂内外、线上线下等方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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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是否把防溺水作为落实“1530”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自觉远离危险,牢记防溺水“六不”原则(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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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 |
3.学校是否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严从实从细从快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坚决防范和遇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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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是否全面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防溺水工作制度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防溺水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查。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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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是否及时向家长发出防溺水一封信并要求签字确认,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确保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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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提醒 |
6.学校是否把防溺水警示提醒纳入常规工作,从现在起到暑期结束,每周至少一次,通过微信、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向每位学生和家长发送防溺水警示提醒信息。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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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校的防溺水警示提醒是否包含溺水事故案例,通过溺水事故案例,警示学生认识私自下水游泳玩要的极端危险性,主动远离危险水域。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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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校的防溺水警示提醒是否包含对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的提醒,提醒家长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四时段”(即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务必做到孩子外出“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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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9. |
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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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结论 |
根据有关规定,针对以上第 条存在的问题,请于2024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被督导学校(负责人)签名: 责任督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