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督导室2022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2-52057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1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督导室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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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家和省《教育督导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全县教育体育中心工作,立足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实际,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以牵头迎接2022年国家、省、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工作综合督导为重点,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举,依法促教,积极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1、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年度监测、“优质均衡县”市级复查2022年省、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教育保障力度,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沂源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督学管理办法》,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视导员作用,促进督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强化督学培训,完成年度规定培训学时,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组织督学和视导员积极开展工作,立足全县教育体育重点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督评任务。

3、进一步优化教育督导网络。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督导责任区管理办法》,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调整责任区,完善公示牌,组织督学、视导员做好上级专项督导的自评迎查和经常性督导工作,全面深化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

4、深入开展社会普法活动。

三、重点工作

1、做好国家、省、市综合督导的自评和迎检工作。牵头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年度监测复查、2022年省、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查评价迎检工作,牵头迎接2022年教育工作市级综合督导。按照国家、省、市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部署,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科室、镇(街道)学区、学校认真开展自评,抓好问题整改,做好督导评价的平台信息数据录入、自评材料填报、佐证材料整理归档、实地评估准备等迎评的基础性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估。

2、牵头迎接国家、省、市对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做好各项督导的自评和迎评工作。做好春秋季开学、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20条底线、学校规范办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冬季取暖等活动的自查、迎评工作。

3、完善教育督导体制,强化督导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沂源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督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强化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督学和学校视导员专长,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聘兼职督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专业化督导队伍;加强挂牌督学管理,明确责任督学职责,规范开展经常性督导活动,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品质。加强督学培训。2022年,依托高校培训机构,加强对新聘督学培训;组织督学积极参加省、市开展的线下培训活动;同时,继续组织参加国家级教育督导网络培训班,完成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年度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促进督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使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科学推进,为创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打下基础。

4、严格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面深化督导责任区制度。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贯彻〈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意见》(鲁教督〔20138号)和教育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精神,根据督学调整情况,及时更换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督学公示牌,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挂牌工作。全面落实《沂源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组织督学做好迎接上级各项督导评估的县级自评、迎查工作,实地督导过程材料,及时上传市督学平台;迎接市级督导责任区的工作督查,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特别是2021年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按要求定期报送整改进展;积极开展教育体育重点工作推进和春秋季开学工作督查。

5、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参与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力争取得好成绩;二继续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三是组织参加各级部署的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新媒体普法、考法活动;四是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和宪法学习周活动,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部署,参与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6、立足科室职能,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配合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