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组织推荐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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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3312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关于组织推荐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的通知
各学区,局属各初中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做好2022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推荐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22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3〕2号)转发给大家,请认真抓好落实。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明确熟知评选项目、范围、数量(见附件1)、条件标准及程序等具体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规范做好组织发动、初评、审核、公示等各个环节,对推荐候选人严格审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尤其重点审核候选人(班级)所在年级、体质健康测试、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及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时间等重要信息。
二、认真审核,规范报送。
报送材料包含以下三项:
1.学校关于推荐对象的公示材料。原件PDF格式,不大于2M。
2.学校公示照片。网页截图,不大于300K;或能体现公示具体地点、具体信息、有学生(群众)现场观看场景的照片一张,不大于1M。
3.申报表、汇总表。填写时务必按照每个表格下面的“注”规范填写。
以上材料中前两项只提供电子稿,第三项需提供纸质稿,正反面打印,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稿要求一人(班级)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班级)命名,按照推荐类别分别汇总候选学生、班级的相关材料;《汇总表》要按照类别分别汇总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单位审核汇总后集体报送,不接受任何个人报送。
各单位于3月1日前,将推荐的学生和班级有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材料报送基教科,晚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推荐资格。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做好各项推荐工作,推荐过程情况将计入过程性考核,予以重视。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严格审核,对于报送不规范的将予以返工、不重视的将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
三、其它事宜参照市级通知。
联系方式:基教科 3242802
附件:1.沂源县普通中学省市级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关于做好2022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3)2号)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