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城乡义务教育淄博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补及救助政策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城乡义务教育淄博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补及救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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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淄博市教育免补政策

《淄博市扶贫办等3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扶办字〔201671号)、《淄博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科教〔202011号)、《淄博市民政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家庭在校生给予补助和财政全额承担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合规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工作的通知》(淄民〔202143号)、《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74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意见》(淄政办字〔202021号),对沂源县户籍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学生就读期间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进行免除或补助。主要内容包括:免除作业本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校服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政策规定教辅资料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义务教育淄博市教育救助政策

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意见》(淄政办字〔202021号)沂源县户籍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