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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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所需材料: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将申请及诊断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户口所在地学区→由户口所在地学区报所在镇(街道)批复。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