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教师管理制度 | ||
---|---|---|---|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三岔中心学校教职工考评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教体局目标管理方案为考评依据,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管理运行机制和考评办法为手段,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目的,使学校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修订本考评细则。
二、考评原则
严格遵循“鼓励竞争、奖勤罚懒、客观民主,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评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教职工考评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及教师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对教师的考评工作。
四、 考评内容及计分办法
对教师的考评分为德、能、勤、绩四部分,其中德100分,勤100分,能50分、绩750分。
第一部分:师德 (100分)
沂源县三岔中心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按照《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淄教发〖2013〗8号)和《沂源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应用当量及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积分制,包括过程性考核、年度性考核与一票否决项考核三项内容。以过程性考核占70分与年度性考核占30分比例核算出考核结果,结合一票否决项,将被考核人师德建设情况通过量化的方式呈现,并作出考核结论,力求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建设情况。
(一)过程性考核(70分)
过程性考核包括教学实绩和师德表现两部分。
1、教学实绩(42分)。绩效考核涉及教学实绩部分,按照每学年两学期的成绩计入师德考核。(注:教学实际按满分100分折分后计入师德考核。)
2、师德表现(28分)
(1)集体学习(7分)。按时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关于《沂源县教师师德养成教育读本》等与师德建设相关的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取得师德规范知识测试成绩,未参加全体教职工测试的,成绩为零;
(2)参与活动(7分)。按照要求参加各级组织的与师德教育有关的活动。参与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以正式文件为准)予以适当加分;在全县师德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适当加分,此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3)工作纪律(14分)。根据办公室考勤、校值日检查记录、处室考勤等原始材料,分别对《三岔中心学校教职工考核细则》中规定的教师的集体活动、日常请假、办公秩序、应急工作到岗、服从工作安排情况进行统计、打分。
(4)负面清单。具体内容详见师德建设《沂源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过程性考核内容》(附件1)。违反“负面清单”的,单次扣10分(其中,违反一票否决项,年度师德考核中扣20分),经教育后,再次违反“负面清单”的,累计扣分,直至“师德表现”分值扣完,年度师德考核不能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年度性考核(30分)
年度性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互相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四部分。
考评内容:
坚定政治方向(10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自觉爱国守法(10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ƒ传播优秀文化(10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④潜心教书育人(20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⑤关心爱护学生(20分)。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⑥加强安全防范(5分)。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⑦坚持言行雅正(5分)。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⑧秉持公平诚信(5分)。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⑨坚守廉洁自律(5分)。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⑩规范从教行为(10分)。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沂源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个人总结、《沂源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内容,需涵盖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内容。
2、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10分)。由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被考核人作出量化评议。
3、互相评议(10分)。即互评,由本年级组全体教师对被考核人作出量化评议。
4、服务对象评议(10分)。组织学生、家长代表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作出量化评议。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结果、互相评议结果和服务对象评议结果分值之和作为年度性考核分值。
(三)一票否决项考核
经查实,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出现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教育方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及“四个自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要求言行的;
(2)出现歪曲国史、党史、军史以及违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等要求言行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4)违反教学纪律,对工作敷衍塞责,在工作时间玩网游、炒股、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的。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
(7)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师生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有违社会公德行为的。
(8)在年龄、工龄、党龄以及学历、学位、履历、身份、荣誉称号、论文论著、职称等方面造假,以及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割窃他人成果的。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礼品礼金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1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家教,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泄露幼儿及家长相关信息的。
(11)工作日及值班日饮酒或经查实的酒驾、醉驾行为;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的。
(12)每学年旷工达到14节的。
(13)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直接定为优秀项
(1)、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社会好评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和认可的;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事迹突出并得到校内外一致公认和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
(3)在当年学校组织的献血活动中,成功献血者,若在当量考核中居中游以上,可直接定为优秀,积极报名献血但未成功者,在考核总成绩中加3分。
(五)考核等第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形式
师德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家长评议和学校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等方式,过程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
1.过程性考核。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细则规定进行核算。
2.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年度考核鉴定表》。
3.民主评议。即互评,由本年级组全体教师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
4.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
5.将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由考核工作小组作出综合鉴定,并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将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写入《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存档。“优秀”等次人数符合上级批准的优秀比例。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2、师德考核结果在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岗位竞聘、评先评优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前置审核制度。评选表彰条件中对师德有要求的,须严格按照师德考核结果推荐申报。其中,本学年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不得参加市级以上评先树优、评聘正高级职称;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参与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教师资格暂缓注册,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评聘教师职务、认定教师资格,同等条件下,当年师德考核优秀者优先。有关情况,及时向教师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名额按系列按比例分配。
第二部分:考勤(100分)
沂源县三岔中心学校考勤细则
1、在例会、升旗、校会、教研活动、期中(末)考试、教代会及其他集体活动期间请假、旷工者按平时2倍计分;紧急状态下3倍计分。学校有重要集体活动时除个人有不可或缺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
2、教职工每学期孝亲假5天(当月不超过两天)不计考勤,超出部分按请假处理;婚假3天;女教师产假158天,男陪护假7天;小产假执行请假时国家规定天数;丧假:(直系)不超过3天,其他近亲属1天;函授等个人进修学习每学期不超过4天者,履行请假手续后不扣考勤分,超出者按事假处理。请假一天按7节计算。具体执行《沂源县三岔中心学校教师考勤规定》。
3、校值日检查办公时,未在岗位者(10分钟以内),按迟到一次记;超过10分钟按旷工一节计算;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5分钟以内为迟到一次,超过5分钟为旷工一节,超过一节按实际时间计算旷工时间;在规定时间签退,提前5分钟以上,为早退一次,提前10分钟以上者,为旷工一节。
4、在正常办公时间内闲谈拉呱、上网闲聊、玩游戏、打扑克、下棋及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首次发现,记旷工一节,进行批评教育;二次发现,考勤零分,校级通报;三次发现,两年内无评优选模资格,本年度不能晋级。
5、在工作过程中,拒不服从安排,或对安排的工作再三推诿,经查实,出现一次,按旷工一节论处,进行批评教育;出现二次,考勤零分,校级通报;出现三次,取消两年内评优选模及晋级资格,本年度年度考评定为不合格。
6、上级检查:违反办公、工作纪律,被上级检查发现一次,全校通报批评并扣50分;两次,考勤0分,取消两年内评优选模及晋级资格,本年度年度考评定为不合格。
7、按照学校假期值班要求履行职责。值班当天,早、晚两次拍照(拍值班人员和校园的合照)发指定微信群进行考勤,拍照发群具体时间为:早8:00至8:30,晚:5:00至5:30。自行调岗不到位,按照值班表落实责任人,迟到、早退、旷工按照正常上班双倍计入考勤。
8、一学期内旷课三次(含),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一学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含2个月)、病假3个月(病假不扣除双休和节假日)时定为年度考评不合格,本学年无评优选模及晋级资格。
9、教职工请事假一节扣0.3分,病假一节扣0.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节扣1分。
10、考勤满分100分,扣分不封底,可记负分。因考勤分不大于0分而消极怠工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师德定为零分。
11、请假手续:教职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公事外出)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离校。请假7节以内的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分别由分管校长审批;8节(含)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单非班主任一式三份、班主任一式四份(分别交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和门卫);请假后在人名后用大写注明请假人数(共几人),假条经领导签字后,不得再添加人名,否则假条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请假提前返回需要销假者,需经领导同意后,由本人到办公室说明情况,由办公室负责人对假条进行更改并签名,私自涂改无效。事假7天以上由教体办审批;病假连续5天以上,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检验报告复印件、医院证明和个人申请,由教体办审批,一月一请;学校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复,请假单一律交办公室存档。不符合手续者,请假一律无效(不可预知的情况除外)。
12、教职工连续请假不得扣除双休日、节假日。
第三部分:安全岗位职责(50分)暨任课教师能力考核(50分)
一、安全岗位职责考核(50分)
1、业务岗位安全(25分)
包括教学、服务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特别是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情况。
2、安全材料(5分)
学校要求提供的安全材料。分项计分。
3、安全活动(5分)
包括学校组织的,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比如:安全知识竞赛,关注安全微信公众号等。分项记分。
4、假期值班(10分)
按照学校假期值班要求履行职责。值班当天,早、晚两次拍照(拍值班人员与校园的合照)发指定微信群进行考勤,拍照发群具体时间为:早8:00至8:30,晚:5:00至5:30。自行调岗不到位,按照值班表落实责任人。
5、校园生活安全(5分)
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比如,大功率用电器使用、规范停车和物资存放等等。
(二)任课教师能力考核(50分)
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教研组内评价,二是课堂教学考评小组评价。
1、教研组评价(30分)
该项评价,由教务处、教导处根据工作需求,制定《三岔中心学校XX部教师常规教研工作考评方案》,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公示,并指导教研组长负责落实。
2、课堂教学考评小组评价(20分)
学校成立课堂教学评价组,由校长负总责,副校长分组负责,分组分学科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以随机听课的形式(不打招呼)进行评价,评价可多次,取平均值。评价时,考评小组所有成员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教师的课堂教学分值。学期初,教务处、教导处要把评价任务统筹安排到各个评价小组,并向评价组成员提供《课堂教学量化评价表》。
教师课堂教学分值=教研组评价等级分+课堂教学考评小组打分平均分。
3、课堂教学评价组由校级领导、教务(导)处部分人员及教研组长组成。
4、课堂教学扣分:
教务处要加大查课力度,对空课(-2分)、迟到(-0.5分)、早退(-0.5分)、中途离开(-0.5分)、坐讲(-0.5分)(学校特批者除外)、体罚学生(-2分)及停学生课(-2分)等现象,要及时作好记录,扣除相应分值后并予以公示。
第四部分:绩的考核
一、任课教师绩的考核(700分)
(一)教学常规(150分)
(1)、教务处(教导处)认真对教师的备课(50分)、作业(30分)、单元测试(20)、听课(20分)、理论学习(10分)、教学反思(10分)和三笔字训练(10分)等教学常规情况进行详细检查,采取平时检查与期中、期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学期末把所有被检查常规的教师按本学期所得总分排名,以第一名赋分150分为基准,其他教师的常规折合得分公式为:150乘以个人得分除以第一名总得分。
(2)、教研室将对小学教师的常规进行抽查,根据常规落实管理月、期中、期末检查及平时掌握情况,把所有被检查常规的教师按本学期所得总分排名,以第一名赋分150分为基准,其他教师的常规折合得分公式为:150乘以个人得分除以第一名总得分。(学校查及教研室查各占50%)。
(3)、教学常规扣分:凡学校组织的一切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如集体备课等),请假扣0.3分,旷工一次扣1分;不服从教务处、教导处、教研组长安排,每次扣2分;凡上级业务部门组织、学校批准参加的活动,不按时参加或不服从安排者,每次扣10分。
(二)教学成绩(550分)
1、初中考试科目任课教师教学成绩的考核(550分)
(1)期中、末考试成绩(期中占40%,期末占60%)
(2)用县教研室提供的统一试卷衡量。
成绩计算公式:(前1000名的单上线比率×60%+前1000名的双上线比率×40%)×25%+(前2000名的单上线比率×60%+前2000名的双上线比率×40%)×25%+(前3200名的单上线比率×60%+前3200名的双上线比率×40%)×15%+及格率比率×15%+平均分比率×20%
(3)个人总成绩以县教研室提供的学科“总成绩”为准。
(4)初四年级上学期可以征求本级教师意见,用中考成绩计算全年成绩。
(5)本年级总成绩得分第一名赋值550分,其他教师得分是550分乘以本人本人总成绩除以本级总成绩最高得分。
(6)个人总分=期中得分×40%+期末得分×60%。
2、小学考试科目任课教师教学成绩的考核(550分)
小学考试科目教学成绩满分为550分,按镇抽考、期末统考计算小学考试科目教师教学成绩,两者比例为镇抽考占40%,期末统考占60%,若镇未组织抽考,期末考试则占100%。教师教学成绩按所教学生考试成绩的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计分,合格率占165分,优秀率占165分,平均分占220分。具体计算为全镇同年级同学科合格率第一名得165分,该年级该学科其余教师的合格率除以全镇第一名的合格率乘以165分为其合格率得分。优秀率、平均分得分按照同样方法计算。若教师教同一学科的两个以上班级,则计算出其所教的每个班级的成绩,然后取平均分作为其教学成绩。若教师教主科兼任小科,则主科成绩占80%,小科成绩占20%,两项之和为其教学成绩。
3、非考试科目任课教师教学成绩的考核(此类教师是指担任教学任务,但按要求不组织学生进行考试,或无法用现有学生成绩考核的科任教师)(550分)
(1)立标:将中小学考试科目任课教师按教学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三个三分之一的比例划分为三档。
(2)分类: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对非考试科目任课教师进行民主评议打分,评议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评议打分只记整数,优秀比例为非考试科目教师数的三分之一,良好比例为非考试科目教师数的三分之一,合格比例为非考试科目教师数的三分之一。教师民主评议打分完成后进行汇总计算,确定最后的民主评议优秀、良好、合格档次的教师名单暨分数,并按照评议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3)核算:中小学教务处共同组织非考试科目任课教师教学成绩计算。具体计算标准为,民主评议总评优秀档次第一名的非考试科目教师取中小学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前三分之一档次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为其教学成绩,其余名次在上一名的基础上依次递减3分为其教学成绩。民主评议总评良好档次第一名的非考试科目教师取中小学考试科目任课教师中间三分之一档次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为其教学成绩,其余名次在上一名的基础上依次递减3分为其教学成绩。民主评议合格档次第一名的非考试科目教师教学成绩取中小学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后三分之一档次最后一名教师的教学成绩为其教学成绩,其余名次在上一名的基础上依次递减一分为其教学成绩。以上各档次非考试科目教师若出现民主评议总评分相同的情况,教学成绩分相同。
4、职员成绩的考核
按照民主评议最终结果,将职员成绩按总人数从高到低按照1/5,1/5和3/5的比例分成3档。
根据考试科目和非考试科目老师的成绩,按人数平均分成3档。职员考核一档第一名成绩,取考试科目和非考试科目一档最后一名减1分,其余人员得分根据第一名得分递减1分;职员考核第二档第一名成绩,取考试科目和非考试科目第二档最后一名减1分,其余人员得分根据第一名得分递减1分;职员考核第三档第一名成绩,取考试科目和非考试科目第三档最后一名减1分,其余人员得分根据第一名得分递减1分。
附:非考试科目任课教师、职员教学成绩民主评议办法
(1)根据学校教职工考评细则要求,我校非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和职员的教学成绩采取民主评议打分,然后按考评细则要求计算教学成绩。
(2)被评议非考试科目教师名单由中小学教务处提供,职员名单由办公室提供。
(3)评议成绩打分表由教务处提供。
(4)评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
(5)评议分考评小组评议、教职工评议、服务对象评议
(6)评议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代表、教职工代表组成。
(7)教职工评议由学校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参与。
(8)服务对象:非考试科目任课教师为所教学生,职员服务对象为学校教职工。
(9)评议基本流程为:被评议人员述职,述职时间在3分钟以内。每位被评议人员述职完成,评议人员当场打分。评议打分采用不记名方式,评议成绩采取百分制,只能打整数分数,控制比例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优秀、良好、合格比例分别为被评议人员的三分之一,评议表有具体要求的,以评议表为准。
(10)评议完成后办公室负责收集教师评议成绩打分表。然后办公室牵头,组织由办公室、教务处、工会、政教工作人员组成的班子统计成绩,按照评议小组成绩占40%,教职工评议成绩占40%,服务对象评议成绩占20%(注:如果由于意外原因,未组织服务对象评议,评议小组成绩占50%,教职工评议成绩占50%)计算每位被评议人员的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然后分别按非考试科目系列、职员系列降序排列,并根据考评细则要求分档。
(11)教务处根据细则计算被考评人员教学成绩。
备注:学校计算出职员的教学能力和绩的考核成绩,只是作为学校教师考核的依据,相关职员不能视同教学成绩。
5、校长的年度考核成绩为全校前二十名教师年度考核成绩的平均分。
第五部分:工作量得分折算(不封顶)
第五部分:工作量得分折算(不封顶)
中小学教师按每周12课时为标准工作量。
个人工作量得分=学期总课时数×0.1
1、临时性工作:按工作时间折合课时数后加入总上课课时。
2、体育教师带操按早操2次、课间操3次分别折合1课时。
3、某教师因特殊情况请假超过3天,教务处调课,接受教务处调课1节按2节课工作量计算。
4、加大早晚自习的评价力度,每节早晚自习相当于2节课的工作量。
备注:2、3、4三项有主管处室核实并有分管校长签字后交教务处记入总课时。
工作量计算
第一类:任课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周上课节数=课时工作量(课时)。
(2)教案:每周教案数×1=教案工作量(课时)。
(3)作业:语、数、英、理、化学科每周班作业次数×班数÷2=作业工作量(课时)(作文每周作业次数×班数=工作量)。
(4)美术等除以上学科每周班作业次数×班数÷4=作业工作量(课时)。
(5)单元过关:过关数×班数=单元过关工作量(课时)。
(6)音体美教师课外训练工作量:
由训练教师向分管校长上报“训练计划”。
学校按“训练计划”考勤,核实后记录训练课时。
工作量最后计算:按实际考勤1:2计入工作量。
文化课教师比赛辅导工作量计算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其他:
(1)跨级、学科教师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
(2)备课组长、年级组长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教研组长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8周岁的教职工每周加3课时工作量。
(4)调入课按每节2课时计,晚自习、早自习、静校、课外活动按每节2课时计。
(5)考试期间加倍计入工作量。不按要求参加监考和阅卷的老师,不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和全校性的教育教学活动者,将扣除相应的工作量,并每天扣发工作量补贴100元。
(6)常规材料未达县教研室规定数,按缺数10倍扣除。以上未列出的材料性工作,参照以上条目适当增加工作量。
(7)临时性工作,可视量与强度参照以上条目,合理加工作量。由安排人员提出标准,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量化计入工作量。
第二类:管理及服务岗位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管理人员工作量计算方法
1、校级领导按照教职工工作量排名前10%的平均数计算。
2、其他管理人员工作量计算方法
岗 位 |
工作量系数 |
中层正职 |
1.2 |
中层副职 |
1 |
科室工作人员 |
0.7 |
管理人员工作量=管理工作量(教师周标准工作量12节×个人工作量系数)+教学工作量。
二、服务岗位人员工作量计算方法
服务岗位人员工作量系数:
岗 位 |
工作量系数 |
文员 |
1 |
档案员 |
0.8 |
门卫教师 |
1 |
宿舍管理员 |
1 |
物理实验员 |
0.6 |
化学实验员 |
0.6 |
图书管理员 |
0.6 |
阅览室管理员 |
0.6 |
生物实验员 |
0.5 |
科学实验员 |
0.5 |
微机教室管理员 |
0.3 |
体育器材管理员 |
0.2 |
美术器材管理员 |
0.2 |
音乐器材管理员 |
0.2 |
美术教室管理员 |
0.2 |
音乐教室管理员 |
0.2 |
舞蹈教室管理员 |
0.2 |
心理咨询员 |
0.2 |
综合实践活动室管理员 |
0.2 |
科技活动室管理员 |
0.2 |
史地教室管理员 |
0.2 |
卫生室管理员 |
0.2 |
信息技术设施管理员 |
0.6 |
报账员 |
0.8 |
代收费管理员 |
0.7 |
学校校产总管理员 |
1 |
电工 |
1 |
施工员 |
0.5 |
跟车教师 |
1 |
说明:(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向一线倾斜),专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量不得突破标准工作量。
(2)、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兼职服务岗位人员工作量=兼职服务岗位工作量+教学工作量。
(3)、因教学工作量不足,用其他服务岗位填补者的工作量总量不得超过标准工作量。
第六部分 加分项目(不封顶)
1、每学期班主任加5分、走教教师加3分(次年执行)、教研组长加10分、年级组办公室负责人加5分,以上分值加入总分,不再计工作量。
2、完成学校规定任务,中层正职加30分、中层副职加15分、处室工作人员加10分。
3、教科研能力(所列项目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并由学校统一安排或组织)
(1)论文类
[发表类] 在正规业务刊物发表论文(须与教学有关,1000字以上)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1000字以下的短文按一半计分)
[获奖类] 学期内在县、市、省、国家级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加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分、2分、1分,镇级一、二等奖分别加2、1分,
[宣传类] 在国家、省、市、县报刊杂志发表的宣传稿件分别计3、2、1、0.5分;在各级网站发表的减半计分;30分封顶。
注:同一篇论文按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记分。非论文作品,一律按相应级别减半计分。
(2)课题类:学期内所承担的县、市、省、国家级课题结题的主要研究人员分别加5、10、15、20分,其他成员减半加分。
(3)骨干教师类:学期内被评为镇先进教研组(备课组)组长加1分,成员加0.5分,被县认定为骨干教师的加4分,市级骨干教师的加6分。被县认定为教学能手的加6分,市级教学能手加8分。
(4)音乐美术(布谷科技节)类:学期内参加镇级以上单位组织的艺体活动相应计分,其中优秀辅导教师镇、县、市分别计1分、2分、3分;学生获镇级一、二等奖每人次(一个节目或一个组合体皆视为1人次)分别计1分、0.5分;学生获县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人次含义同上)分别计2分、1分、0.5分;学生获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人次含义同上)分别计3分、2分、1分;省或国家级别分别是下一级别的3倍——同一项目同一学生参加的比赛获奖,重复计奖。
(5)公开课类:学期内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按要求完成课改任务,教师举办校、镇、县、市或以上级别的公开课分别加0.5分、1分、2分、5分。
(6)讲课比赛类:参加讲课比赛校级一等奖加1分 ,镇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县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市级以上按县级等级赋分的双倍计分。
(7)教师技能比赛(教具课件制作)类:校级一等奖0.5分,镇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市级以上按县级等级赋分的双倍计分。
(8)演讲比赛类:镇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级相应级别上浮1分。经验交流:参加镇级经验交流一次加1分,县级加3分。
(9)课堂教学达标类:课堂教学达县优秀等级标准的加3分,达到镇优秀等级加2分。
(10)县级抽考类:县抽考及技能抽测:所有学科,以全县最高合格率、优秀率和平均分名次之和计满分20分,每下降一个名次减2分,下不封底。 (初中)
(11)业务类:镇级教师业务考试(包括随考)按参考人数的三个三分之一分别加3、2、1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在总分中扣2分。
(12)体育活动类:体育教师活动加分:县春运会,以全县奖励名次最后一名为准,教师团体得10分,每比最后奖励名次前进一个名次递加2分、每比最后奖励名次后退一个名次递减1分。教师个人得分按下式计算:运动会加分除以学生团体总得分乘以个人所辅导运动员总得分;其它单项比赛进入县最后奖励名次得3分,每比最后奖励名次前进一个名次递加1分,不进奖励名次不得分。
(13)文化课竞赛辅导类:学期内参加镇级以上文化课竞赛,辅导教师获优秀辅导教师镇、县、市、国家分别计1分、2分、3分、5分。以最高奖项计,不重复计。
4、年级组团体加分:年级组考试学科教师(任课教师)按照年级组全县成绩排名赋分,年级组获全县第1名至第18名依次赋分18分、17分、16分、15分、14分、13分、12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备注:
1、所有加分项分值除用于教师学期末考评外,在教师评优选模、晋级推荐和聘用时全部计算在内,分数高者优先推荐或优先聘用;推荐参与联评时,以上级部门联评细则为准推荐人选。
2、以上加分项目中未包括的奖项参照相应奖项计分。名次赋分参照等级差计算,最低为0.5分。
第七部分 否决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评资格,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违反法律的由法律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
4、因考勤分扣完而消极怠工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5、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违反规定向学生推销商品,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曝光的;
6、造成不安全责任事故的;
7、因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附则
1、工作量不满12节的人员,可在学期内通过接受临时性工作干满工作量。
2、过程性考评,由相关责任处室定期公示,最终考评结果每学期公布一次,并报教体办备案。
3、考评结果与评优选模、晋级、职称评定、人事制度改革挂钩。
4、凡病假等超过规定者,按国家、省有关法规报镇、县财政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津贴。
5、分数提供责任单位:师德的考评由工会负责(其中学生评教由中小学教务处负责);考勤、干部加分和职员绩的考核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能力考评、绩的考评和工作量得分折算由中小学教务处负责;班主任等次由政教处负责;安全相关考核数据提供由安办负责;最后成绩汇总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六、评优选模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3)
1、市优、县优和镇优评选推荐办法
2、年度考评优秀等次确定办法
3、沂源县三岔中心学校班主任考评方案
沂源县三岔中心学校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1:
沂源县三岔中心学校市优、县优和镇优评选推荐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干教师。除镇级荣誉称号外近四年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综合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⒈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师德考核近三年之内有1次及以上优秀,且年度考核近4年至少有1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注重以人为本,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学成绩突出的;
(2)、注重教学创新,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勇于探索和实践,教学质量高、效果好,在同类学校中成绩突出、社会满意的;
(3)、注重钻研业务,取得重要教学科研成果的;
(4)、从事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的;
(5)、近年来在援藏、援疆以及在对口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
(6)、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为单位争得荣誉的。
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近4年年度考核至少有2个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管理水平高,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达到全市同类学校先进水平的;
(2)、创新能力强,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风格和较为成型的管理模式,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的;
(3)、服务质量好,在为教育教学服务方面,学校、师生满意,成绩显著的。
⒊否决项
存在下列问题的,不予推荐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服从组织安排,造成一定影响的;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者;
(2)违背教育教学规律,致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存在乱收贸现象的;
(5)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评选办法
1、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组织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分配名额,由学校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当事人及近亲属回避),依据以下办法量化记分:
(1)考核成绩
根据我校教代会通过的教师考评方案,以前两年(四个学期)考核总成绩为基准,按初中、小学等不同系列每学期按五档分别记20、18、16、14、12分(人数不能被5整除时,余数从高位档依次分配),四个学期成绩之和为教师考核成绩。
(2)民主评议
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能否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是否有责任感、事业心;工作实绩高低等四个方面进行评议分别赋6、4、4、6分,按评议后平均得分的名次分三档,分别记20、15、10分(候选人人数不能被3整除,余数依次从高位档分配)。
2、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首先按我校教代会通过的教师考评方案,分初中部、小学1至3年级组、小学4-5年级组三个系列,以前两年(四个学期)考核总成绩之和为基准,记为A,分别按分配名额的1:2的比例确定县优秀教师候选人(职员按考核成绩确定,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和职员可以评定优秀教育工作者),然后成立有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和部分教师组成的评选小组(当事人及近亲属回避),按个人得票数除以总投票人数乘以10计算个人评议成绩,记为B。最后按照A占60%,B占40%,求出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申报人员。
近五年取得同级或以上级别同类荣誉的,不再进行评选。
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按当年由学校或职能科室提供的教师考评结果,两个学期原始成绩之和即为教师考核成绩记为A,分别按分配名额的1:1.5的比例确定镇候选人,然后成立有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和部分教师组成的评选小组(当事人及近亲属回避),按个人得票数除以总投票人数乘以10计算个人评议成绩记为B。按AB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申报人员。
3、县优秀班主任
镇县市优秀班主任从1-3年级班级考评第一二名,4-5年级班级考评第一二名,初中组班级考评第一二三名中选取,班级考评占60%,学校组织民主评议占40%,综合得分确定优秀人选。
备注:
1、市县称号评选必须符合市县评选基本条件。
2、在评优选模中按照先推优秀班主任再推选优秀教师的原则进行,同级荣誉称号不重复。
3、被推荐为高一级荣誉称号者,自然是低级别的相同称号。
附件2:
三岔中心学校年度考评优秀等次确定办法
一、确定的基本条件:
1、在职教干教师。按照县考评程序、内容参与年度考评。
2、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质量高、效果好,在同学科、同工种中成绩突出,学校、社会满意度高。
二、名额的分配:
1、按小学部、初中1-3年级、初四年级、职员、中层正职以上领导五个系列划分名额。
2、按各系列人数的10%分配名额,剩余的名额按小学部初中部教育教学管理成绩给予奖励。
三、确定办法:
1、按小学部、初中1-3年级、初四年级、职员、中层正职以上领导等不同系列,上学年两学期原始成绩之和即为教师考评成绩,记为A。按系列名额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2、按中学、小学系列组织全体教师投票,按个人得票数除以总投票人数乘以20计算个人评议成绩记为B。
(职员、中层正职以上领导两个系列教师都投票)
3、按AB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年度考评优秀人员。
四、否决项:
存在下列问题的一票否决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造成一定影响的;
3、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4、违背教育教学规律,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为保证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工作领导小组将参评人员最后得分进行公示。
附件3:
沂源县三岔中心学校班主任考评方案(讨论稿)
一、考评对象
全体班主任(分1-3年级组、4-5年级组、初中组三组)
二、考评内容及范围
班主任所带班级的考核分为德育常规、学习成绩、安全维稳和控辍管理四项考核,总分100分,德育管理占65分、安全维稳占15分、学习成绩占15分,控辍管理占5分。外加20分的额外加分项,理论上最高分为120分,每学期一次。
(一)操作方法:
1、德育管理考评(65分)
(1)纪律(20分)纪律分等于20乘以实得分除以满分(注:实得分即本班每周的纪律检查得分之和)。扣分细则以政教处下发的检查细则和公布的扣分标准执行。
(2)卫生(20分)卫生分等于20乘以实得分除以满分(注:实得分即本班每周的卫生检查得分之和)。扣分细则以政教处下发的检查细则和公布的扣分标准执行。
(3)出勤(15分)出勤分等于15乘以实得分除以第一名得分,第一名得分折合15分,实得分即每周的出勤得分之和。出勤分为日常出勤和值日出勤两部分:日常出勤(每周11分)包括晨会(1分)和上下午课间操(各0.5分)出勤,班主任会1分;值日出勤(每周18分)包括午静、午睡(3分)、晚静(3分)和晚睡(3分)出勤。静校值日地点为政教处、各办公室,晚睡值日地点为政教处安排的宿舍区,值日需与政教值日全程跟班,听从政教值日安排到指定位置巡逻一周后到值班室集合,有事需提前调整值日,并通知政教处,不得旷工,否则双倍扣分,替班人员必须是本校班主任老师。1-3年级班主任值日当天晚静和晚睡不需要跟班,需到大门口跟校车,维持学生坐车秩序。
(4)材料(10分)材料上交得分按学期为单位计算,每次材料不按时上交从总分里扣0.2分,提醒后仍不上交扣1分,扣完为止。
2、安全维稳及重大违纪管理考评(15分)
(1)我校对学生和家长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各班主任要严格管控好本班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态,处理好本班学生和家长的各种问题。
(2)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等事件,班主任首先给予协调处理,如果问题得到合理解决,本项里不予扣分。如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家长投诉到学校(校长或者相关科室)处理,除扣纪律分外,在本项里一次扣相应班级3分。如果家长上报县级或县级以上部门处理,在本项里一次扣5分。(在班主任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以上情况,折半扣分)
(3)违反学校制度,根据纪律扣分标准扣分;严重违反学校制度,对强调两次以上的问题,或者强调不允许违反但仍旧违反的,除扣纪律分外,在本项里加扣2分。
(4)出现抢劫勒索,聚众闹事,屡次欺凌他人等恶性事件,甚至违法事件,给学校和老师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除按规定扣相应纪律分外,在本项里加扣5分。
(5)该项得分如果不够扣,在考评总分中扣除。
3、学习成绩考评(15分)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一学期最终成绩确定该项得分,同年级之间评比,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3分;如级部有三个班级则依次递减一分,即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4分,第三名得13分(即第二名以下名次依次递减一分以此类推)。
4、控辍管理考评(5分)
各班以建籍数为准,正规转入证明的学生计入本班建籍学生数。
每学期辍学学生,第一位学生扣2分,第二位学生扣3分依次递加,如果该项分数不够,再从总分中扣除。
中间接班的班主任只计算本人任期内的辍学生数。
转出学生经学校同意,且有完整的转学证明,不扣分;外出借读必须有正规借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辍学。
5、额外加分项:
(1)活动(10分封顶)
各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及各级部门组织的学生活动和班主任活动。态度积极,准备充分,组织有序,加3分;应付任务,态度消极加1分;弃权不得分。成绩一等奖以上加2分,二等奖及以下加1.5分,未获得任何奖项不加分,直至加满为止。不组织参与,扣5分。(以上成绩的加分是指在全校范围内各年级段都有均等机会参与和获得成绩的前提下取得的成绩;或者大范围参加时,对没参有与资格的班级加所有参与班级的平均分。)该加分项为学期末总评,不单周计算。
(2)临时性任务(5分封顶)
临时性任务指学校要求班主任进行的发动宣传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加分。每完成班级数的10%加0.2分。如:9.9%不加分,10%加0.2,以此类推各加分段(以上成绩的加分是指在全校范围内各年级段都有均等机会参与和获得成绩的前提下取得的成绩;或者大范围参加时,对没参有与资格的班级加所有参与班级的平均分。)该加分项为学期末总评,不单周计算。
(3)外出学习培训(5分封顶)
学校鼓励和支持班主任老师外出培训学习,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当有外出学习培训任务时,会通知到每个有参与资格的班主任老师,鼓励老师报名参加,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或多于上级要求报名人数,则根据实际情况,从中协调和确定培训学习人员名单,不加分。如果报名人数少于上级要求参加人数,学校将自行协调外出人员,每天加1分,单次最多加2分。
(二)班主任费及奖励
1、班主任费发放:
班主任费按照上级要求发放形式发放(上级拨付50%作为日常发放,其余50%作为考评发放,其中班主任值日出勤和维稳满分当月即可获得日常发放部分中的100元奖励)。
考评发放的计算公式为:班主任费减去日常发放
总钱数/班主任总得分*本班级实得分。
2、奖励
(1)按学校班级数三分之一(四舍五入)评选优秀班集体,相应班主任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2)教学优秀班主任,初中以毕业年级的毕业成绩为评定准则,小学以当年班级教学成绩最优者为评定准则。
(3)镇县市优秀班主任从1-3年级班级考评第一二名,4-5年级班级考评第一二名,初中组班级考评第一二三名中选取,班级考评占60%,学校组织民主评议占40%,综合得分确定优秀人选。
(4)新接班班主任,当学期考评成绩提高一档进行核算。
备注:有上级文件要求的按文件要求办理。
3、否决项
(1)如当学期班内出现较大事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不得被评为优秀班集体,该班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2)不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不听从学校安排的班级或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
(3)一学期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校级或校级以上级别投诉的,该班主任停止聘用。
4、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