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596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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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为顺利做好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我县义务教育持续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划片招生、公开公平”的招生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和2025年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均需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报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城区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班额均衡、统筹兼顾、以路为界、免试入学、租房调剂(符合进城经商或进城务工)的招生原则,确定学生就读学校。乡镇以户籍所在地、服务村居为单位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人数、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规模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划片方案,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设立重点班、实验班。

三、招生安排

(一)报名方式

为推进教育便民服务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家长通过“爱山东”APP进行报名,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办好”。

(二)报名时间

幼升小:5月14日-5月18日

小升初:5月19日-5月25日

(三)报名材料说明

①城区有房产,房产证已下证,学生父母为房屋产权人,平台需提报:学生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入学房产拥有人信息、户口信息、房产证信息、入学监护人信息。

②城区已购房(有购房合同)实际入住但房产证还未办理,平台需提报:学生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入学房产拥有人信息、户口信息、房产购买合同信息、入学监护人信息、居住信息。

③父母在城区确无自己住房,并且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并与其长期同住的。平台需提报:学生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房产拥有人信息、户口信息、入学监护人信息。

④在城区有小产权房或拆迁户,并且学生与监护人在同一个户口,平台需提报:学生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户口信息、入学监护人信息、住房证明(选择小产权类型)。

⑤学生父母无产权房,进城经商者,平台需提报:学生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企业或个体登记信息、户口信息、入学监护人信息、城区房屋租赁住址信息。

⑥学生父母无产权房,进城务工者,平台需提报:学生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户口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社会保障卡号、入学监护人信息、城区房屋租赁住址信息。

⑦城区片区村民,平台需提报:学生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户口信息、入学监护人信息。

(五)报名类型

1.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符合在城区有房产、进城务工经商、城区村民的家长。

2.非城区学校招生。符合各镇服务片区内的家长。

3.特殊教育招生。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作出的残疾新生安置建议,本着融合教育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就近就便入学,分特校就读、普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等三种方式进行安置。

4.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2.加大政策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划片方案、报名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广泛宣传和解读招生政策,积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

3.做好风险防控。将风险管控贯穿在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集中就群众关心的政策和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合理引导家长入学预期,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533-324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