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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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794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贷款办理时间、地点
1、贷款办理时间:2023年8月1日至9月12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
2、贷款办理地点:
沂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东一楼(天桥东30米路北)咨询电话:0533-3223867 3228238
二、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 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亲;
2.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 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所需证件及材料
1、首贷:(需现场办理)
①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原件(大学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大学生),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需要从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中下载并打印(不用盖章);
⑤户口簿原件(注意: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⑥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申请表》原件。(从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中下载)《认定申请表》需填写详实信息并打印,由本人签字、承诺(不用盖章)。
2、续贷:
(1)网上续贷:详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操作流程》。
(2)现场办理:
①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不用盖章)。
五、申贷流程
沂源县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