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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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3779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06 11:39:2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根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我局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
一、抽查时间
2023年5月至11月
二、抽查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体育经营场所规。
三、实施部门、内容及方式
(一)发起部门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配合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等。
(三)检查人员
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抽查组,由县教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长,县其他部门相关行政监管人员为成员,联合抽查组采取组长负责制,由组长统一协调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等,按照统一进场、统一检查、统一记录、统一离场的方式实施现场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检查内容
1.教育部门检查事项内容为: 学校落实安全卫生管理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情况、体育经营场所规范经营等。
2.县人社部门检查事项为: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
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赔偿金;企业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规定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将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弄虚作假或者隐匿、销毁企业工资支付表和其他应当保存的工资支付资料;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以及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是否违反规定。
3.县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为:登记事项检查。
检查内容为: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4.县消防救援部门检查事项为:消防监督抽查。
检查内容为: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