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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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4493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始建于1996年,是全县唯一一所以残疾儿童为教育对象,涵盖学前康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十五年一贯制的培智学校。学校占地8257平方米,现有在校生93人,在职教职工44人,设有微机室、音乐教室、律动室、感统训练室、多感官训练室、多动与自闭症矫正室、康复训练室、情境教室、家政室等二十多个专用功能室。立足学生终身发展理念,学校开设生活语文、生活数学、生活适应等基础性课程,沟通交往、精细训练、感统训练等康复性课程,以及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为主的职业技能类课程。学校先后荣获省规范化学校、省康复训练工作先进单位、市级规范化学校、市绿色文明家园、县文明单位等几十项荣誉称号,办学成效得到学生、家长、社会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一、招生计划
本年度计划招收学前康复班1个班6人,小学一年级1个班6人,初中一年级1个班8人,中职班1个班10人,总计30人。
二、招生对象
本县县域内持有残疾证,以智力障碍为主的幼儿、青少年。入学后全部实行免费教育。
三、报名条件
1.学前班:年龄在4-6周岁。存在认知、运动、学习能力、情绪行为障碍等的残疾儿童。
2.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年龄在7-10周岁,具有基本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经医学部门专业鉴定为智力障碍、脑瘫、自闭症等的残疾儿童。
3.中等职业教育班:年龄在16-20岁之间的残疾青少年,已完成义务教育学习,应届毕业并持有相应的毕业证书或毕业生证明,具备一定生活自理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情绪较为稳定,心理健康,品行端正,身体条件满足并能够适应学校开展职业教育的学习和实践。
4.报名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6月23日。
四、招生办法
1.入学考试和评估。学前、义务段招生,县教育评估和安置委员会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具体评估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中职班招生由学校组织入学面试评估,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报名须提交材料。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义务教育证书(或初中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血常规、心电图、肝功能、胸透为必查项目)。
3.录取。学前及义务教育段学生经过评估能够基本适应学校生活的,将综合考量学生学习能力、年龄等因素安排至相应班级学习,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中职班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被录取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补录。
五、其他事项
1.新生实行试读制度。中职班试读期为30天,试读期间发生严重违纪或存在其他不适合就读的情况学校不予办理学籍登记。义务教育段试读期为30天,试读期间,若发现孩子确实不适合在特校学习、生活的,学校将建议家长采取家庭安置或转衔,学校将按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家校共育。家长应向学校如实告知与学生身心健康有关的详细信息,包括学生有无癫痫、心脏病、肿瘤以及其他重大疾病或手术史,有无特异体质,是否存在攻击性行为或心理异常等。原则上各招生学段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学校地址: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胜利路27号。
4.学校咨询电话:0533-3247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