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党务公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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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54049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党务公开制度
一、根据上级党委有关精神要求,为规范我校的党务工作,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党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学校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重大决策,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五、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总支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六、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新闻媒体、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七、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并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