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
标题: 沂源县金融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3673187076M/201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2-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

沂源县金融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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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有关要求,结合招商引资工作职能,编制本年报。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直把信息公开化作为阳光机关和法制机关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单位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配备了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并对各科室明确了信息工作量,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单位经常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规范编制,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我单位的特点,制订了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建立了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以及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是夯实基础,服务公众。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 除保密和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及时准确地公开所有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单位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向信息中心提报信息9条,经审核后予以公开的有9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金融办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本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各项基础工作比较完善,单位人员原则性、纪律性、保密性都做得比较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在量上要有新突破。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年二月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 沂源县金融办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9

 

其中: 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3.业务公开信息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财务预决算信息

 

       6.招标采购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其中: 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其中: 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其中: 1.纸质文档

 

       2.电子文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其中: 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我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向信息中心提报信息9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我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在量上要有新突破。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单位负责人:赵卫东   填表人:崔维潘   联系方式:324263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表 

单位:沂源县金融办                     填报时间:2013.02

 

姓名

职务

工作电话

移动电话

备注

工作机构名称

 

分管负责人

丁慎忠

主任

3242632

18805339981

 

联  系  人

崔维潘

综合科

办事员

3242632

18853312093

 

注: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书面告知县政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