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
标题: 我县成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索引号: 12370323673187076M/2019-18296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金融办

我县成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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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沂源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该机构是依据《人民调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经县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中介组织。调解员由熟悉法律、金融业务的相关人员或法律工作者组成,经县司法局培训合格后给予相应资格认定,专人专职办理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金融机构与债务人、保证人在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下达成和解意愿后,由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书,各方当事人到县法院依法、免费进行司法确认。若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金融机构可直接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促使金融机构、债务人及保证人达成调解协议,县法院予以司法确认,最大限度消解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减轻金融机构诉讼负担,减轻法院审判压力,改善提升我县金融生态环境,营造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