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金融办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发文机关
沂源县金融办
发文字号
索引号
12370323673187076M/2018-1596843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18-03-08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精神,认真落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增实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二)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同时做到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金融信息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基本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基本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金融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涵盖重大金融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方位解读机制。进一步做好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工作,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信息。
2.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权责清单全面公开,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效率。
3.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工作。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新闻媒体广泛传播的热点问题予以回应。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相关金融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密切关注金融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各科室要从实际出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政务公开制度,条文内容要具体、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
沂源县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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