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经济开发区

沂源县沂源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9月修订)

时间:2022-09-09

 

《沂源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沂源经济开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沂源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经济开发区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 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瑞阳科技大厦荆山路217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33585

电子邮箱:kfq3233585@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沂源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瑞阳科技大厦荆山路217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33585

电子邮箱:kfq3233585@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邮寄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附件2:信息公开流程图

沂源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该报告依法依规公开2022年度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该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始,至2022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沂源县荆山路217号瑞阳科技大厦;邮编:256100;电话:0533-3233585;邮箱:kfq3233585@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源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共公开各类信息40条,其中转发及制定文件1条,部门会议9条,公示公告3条,政务公开类及其他相关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接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2021年依公开申请数量持平。开发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工作实际,突出公开重点,及时更新、充实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细化、完善具体内容信息,全面落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工作制度,实现对政务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为了更为广泛宣传开发区,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根据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开发区重新启用微信公众号从党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双招双引和先进经验做法等方面积极宣传开发区的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开发区根据工作要求,实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并及时公开了相关信息。各部门分别确定了1名联络人员,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的沟通和落实工作,形成了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够透彻,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单一,数量不够,质量不高,主动性不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务公开的学习与培训。积极参加了全县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组织本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培训,着力提升专职人员对申请公开件办理规范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对接处理并及时予以回应,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情况。开发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开发区收到政协提案1件,委员们对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根据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开发区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回复。

3.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在今年政务公开培训中,结合开发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座谈交流的形式,学习先进经验,集思广益,将政务公开与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统筹结合。

4、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沂源经济开发区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积极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1月13

沂源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该报告依法依规公开2021年度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该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始,至2021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东首邮编:256100;电话:0533-3233585;邮箱:kfq3233585@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沂源经济开发区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背景下,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本年度共公开各类信息54条,其中转发及制定文件3,配套政策解读3条,部门会议6条,公示公告1条,政务公开类信息30条,业务及其他相关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接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为地面附属物补偿,开发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开发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继续以体制机制改革经验做法为参照,加强政务信息数据资源扩容,提升信息发布质量,规范和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开发区不断优化充实本级政府网站内容。2021年11月3日政务公开看山东栏目刊登《沂源县坚持以公开促服务 创新政策发布新模式》文章,在全省大力推广开发区建设的沂源县惠企政策平台,该平台实时上传县内各项惠企政策,方便企业查询和上报各类惠企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培训本年度共召开两次政务培训会议,从各角度解析半年及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分享全省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和经验做法

二是加大考核评估力度。严格按照我县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各项指标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多彩。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严格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规范公开流程,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有序、高效。

2.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和监督机制,细化流程,拓宽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工作途径,重视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认识、能力和水平,及时回头检查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提升政务信息透明度的同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情况。开发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发区本年度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时完成节点任务安排,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思路,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开发区收到政协提案1件,委员们对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根据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开发区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回复

4.政务公开创新工作。为更好服务企业,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到“一次办好”的服务目标,高标准设计开发了具备政策集成、政策推送、企业展示等功能的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沂源县惠企政策通”已于2021年9月份同时上线,目前已收集发布各级政策176条、投资动态44条、企业信息45条。

 

 

                                       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沂源经济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东首;邮编:256100;电话:0533-3233585箱:kfq3233585@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0年度,沂源经济开发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20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9号)要求,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背景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我区现状的政务公开制度,专人负责,明确措施,严格执行,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本年度共公开各类信息64条,其中转发及制定文件6条,部门会议10条,公示公告2条,业务及其他相关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开发区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政务信息数据资源扩容在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上较往年有大幅度的提升,同时规范和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

(四)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信息维护情况

一是优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工作调整,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以班子成员为组长和副组长,以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并配备了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3名,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协调、信息把关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是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维护工作2020年,因我市新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开发区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数据进行了备份、迁移和维护,在县政府的指导下短时间内实现了新老平台的平稳过渡。同时根据2020年疫情情况,增设疫情防控专栏,将制定的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公布 

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管把控,维护网络政治生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同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提高网络安全法等安全防护能力。

是加大考核评估力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9号)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收到政协提案1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9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层次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意识不强,参与度不够,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

开发区将对照问题,认真整改,争取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升到新的高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审查、依申请办理等制度。二是将信息公开纳入到日常的动态工作中,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促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129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8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9年度,沂源经济开发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2019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源政办字〔2019〕72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规范和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开发,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并配备了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三是做好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负责网站部分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对新发布的稿件认真审看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四是加大考核评估力度。严格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源政办发﹝2019﹞72号)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未收到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意识不强,参与度不够。

下一步打算:一是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审查、依申请办理等制度。二是将信息公开纳入到日常的动态工作中,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促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Word).doc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沂源经济开发区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沂源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