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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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F50333582T/2019-199511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沂源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
规划内容:
山东沂源经济开发区位于沂源县城东部,前身为创办于2002年3月的沂源县新兴工业园、沂源县工业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2006年3月6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省级经济开发区,批复面积3.0km2,范围包括:东至西儒林村,南至沂河,西至县城瑞阳路,北至县城鲁山路南200m。2008年5月,由于审核范围内土地基本开发完毕,沂源县政府依据沂源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及现有已经入区企业布局造成既成事实,对沂源经济开发区的开发设计理念以及规划空间布局、规划范围进行了重新规划调整,并组织编写《山东沂源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8-2020)》,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编制年为2008年,调整后的开发区西起胜利山路(现称瑞阳路),东至三悦路,南起衡山路(现称南外环),北至鲁山路,总面积10. 8km2。
2008年8月,沂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组织编写《山东沂源经济开发区及规划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区域环评”), 于2009年12月3日取得《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山东沂源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182号)。
随着沂源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开发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取得了长足进步,根据鲁政办字[2018]18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沂源化工产业园起步区面积5.04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工业一路 (荆山路以南)、 工业三路 (荆山路以北),西至 儒林河东路,南至南外环路 (兴 源路以西)、沂河二路 (工业一 路以西),北至振兴路 (苗山路 以西、汶 河 路 以 东)、华 山 路 (苗山路以东、汶河路以西)。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国函[2016]161号),沂源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落实《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环发[2013]16号)、《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2205号)等文件要求,沂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沂源经济开发区进行调整规划,本次规划范围为沂源经济开发区,东至儒林河东路,西至瑞阳路,北至振兴路,南至沂河路,规划面积4.49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以医药、新材料、食品为主导的产业,装备制造为重要支撑的开发区。
本规划的时间期限为2018-2035年,分两期实施。近期为2018-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东首山东沂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邮编:256100
联系人:陈局长
电话:0533-34397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德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1号楼170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提交。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提交:
1、电子版意见,可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kfq3233585@zb.shandong.cn
2、纸质版意见,可邮寄至建设单位。
地址如下: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东首山东沂源开发区管委会陈局长
0533-3439788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