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发文字号
源经发〔2022〕13号
索引号
11370323F50333582T/2022-5240018
成文日期
2022-05-16
发文日期
2022-05-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经发〔2022〕13号
开发区各部门,各企业:
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现将《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沂源经济开发区党工
2022年5月16日
沂源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开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将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要求
(一)按照标准推进。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多方面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二)及时有效推进。加大对各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工作督查结果的公开。
(三)依法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工作流程和标准,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予以主动公开。
(四)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做好政策的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科学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主动解疑释惑,避免误读误判,并持续做好政策落地跟踪报道和后续解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二)提升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更新开发区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评价。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考核中,将政务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政务公开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提升。
附件: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沂源经济开发区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峰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仲亮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王文学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马福义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杜兴杰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县监委派出经济开发区监察室主任
成 员:刘克平 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部长
吴 明 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郑 伟 开发区建设局局长
魏燕玲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杜明臣 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丙海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协调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其他部门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杜明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华、冯孟君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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