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经济开发区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经发〔2021〕5号

 

开发区各部门,各企业:

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现将《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312

 

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园区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权力更加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结合经济开发区实际,现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三、领导机构

专门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期稳定开展。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政务公开纳入工作重点,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    

2、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政务公开事项属于日常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阶段性工作的,逐段公开;属于临时性工作的,随时公开。

3、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网站、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造加强政务公开、依法规范办事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措施

1、加强内部协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应发信息漏发、错发。

2、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媒介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着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健全信息栏目,规范发文形式,规范主题分类与栏目分类,对政策文件、机构信息、人事信息等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分类要求规范发布,便于公众查阅。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并定期发布。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3、扎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按要求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科目和项目。除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资金外,对所有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全部公开。注重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对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进行详细公开。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管理规定,信息发布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在信息发布以前,严格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安全,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附件: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沂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长:王贵玉    县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仲亮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王文学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马福义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杜兴杰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县监委派出经济开发区监察室主任

  员:刘克平    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部长

      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开发区建设局局长

        魏燕玲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杜明臣    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丙海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协调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其他部门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杜明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华、冯孟君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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