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经济开发区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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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F50333582T/2022-519674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1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 |
1、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的决定、指示。
2、管理、调控开发区的经济运行,负责开发区内企业运行调度和管理服务,维护开发区的经济发展秩序。
3、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组织区内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保障开发区稳定、和谐、全面发展。
4、管理和组织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基本建设,不断完善区内功能,保障开发区健康运行和区内环境友好。
5、制定和组织执行开发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和执行开发区财政预算。
6、组织和决策开发区的日常工作,重大事项提报党工委决定后实施。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开发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