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石桥镇驻地及石龙工业园区增设信号灯的答复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50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沂源县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 2019-09-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5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石桥镇驻地及石龙工业园区增设信号灯的建议) 

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在石桥镇驻地及石龙工业园区增设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地调研。接到该建议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公路等部门到石桥镇驻地、石龙工业园区、北庄十字路口进行实地调研。

二、增加投入,设立电警。经过实地考察后,大队对该路段充分调研,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在石龙工业园路口建设微电警一处;镇政府路口处已建有微电警一处。

三、列入隐患,及时整改。2019年初,大队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时,将博沂路与石香路路口(北庄路口)上报市交警支队,并列入市级督办危险点段,下一步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意见,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完成。

经研究,石桥镇驻地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设置,我大队可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等信息支持。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

                                                     2019年9月27日

 

 

 

 

(联系单位:沂源交警大队,联系人:冯德厚,联系电话:21354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

 

关于在石桥镇驻地及石龙工业园区增设信号灯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