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交警大队
标题: 沂源交警大队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3690T/2021-51359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交警大队

沂源交警大队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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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沂源交警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以及《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98号)要求,贯彻落实“三项制度”。

1、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沂源大队严格按照相关意见通知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目前,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依据公安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执法信息公示相关网站有淄博公安交警网、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网站。

2、深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沂源大队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依据公安系统有关规定,使用公安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要求对执勤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对所有一线执勤执法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配备执勤执法记录仪,对执勤执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有条件的办案场所、业务大厅全部建设有录音录像,辅助执勤执法记录仪对全部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执法记录仪使用存在的使用不够规范、发挥作用不够明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3、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工作。沂源大队承担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是大队法制科,并配备有2名人员,对大队案件进行审核,对执法进行监督。

(二)严把案件审核关,严格落实执法监督管理

1、扎实开展执法“双清”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支队、大队方案要求,查找执法工作中薄弱环节,推进警情清零、积案清仓工作,督促各单位及时办理各类未结案件,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2、加强案件审核把关。严格受立案监督管理,严把案件入口关、审批流转关、结案审查关,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

3、督促办理危险驾驶案件,落实规范执法各项规定。大队法制科在日常审核案件中,坚持网上巡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质量考评工作,对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让办案单位补充完善,并定期进行通报,以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利用交警网校、日常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新修订《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新招录民警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有效促进规范执法的习惯养成。

2、规范执勤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交通执勤执法、现场盘查、扣留车辆等执法重点环节和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语言和执法动作标准。落实办案区“四个一律”制度,确保安全规范执法。今年以来,规范化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20年,我大队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县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今年,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28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5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350余面,制作、悬挂宣传横幅400余条。逐步形成了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学法守法、依法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2021年度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以贯之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专兼职法制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案件审核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适时开展教育培训,重视政治理论、廉政建设、法律素养等全方位的提升,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化交警中队作用,发挥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和天网大数据应用平台作用,加强巡逻防控,提高路面见警率,提升农村地区道路管控水平。依托指挥调度中心、勤务实战中心、队伍监管中心、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实现交通管理工作全方位提升。

特此报告。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