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标题: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34932205295/2025-550369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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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淄博市沂源县军民路16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2134;电子邮箱:yyxgx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沂源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供销社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作用,全县供销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将政务公开日常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1.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县供销社主动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2条、政府会议类24条、建议提案办理类2条、财政信息类4条、应急预案类1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2条、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政务公开培训类4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类1条,政府开放日类2条,其他类6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4年,县供销社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2件,数量与去年相比增加1件,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较好的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设置。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布。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切实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沂源县供销社发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及时清理。四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加强了对公开流程、公开范围、信息脱敏等相关业务的学习。

4.平台建设方面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及时发布供销领域信息,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沂源县供销社结合2024年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了《沂源县供销社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由沂源县供销社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协调沂源县供销社各科室、基层社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确保各类应公开政府信息能够在我县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公开。

5. 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除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各科室确定了1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对各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进行了划分,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每月进行工作会商,确保县供销社政务公开能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4次,培训人员50余人次。四是开展政府开放日2次,接待群众100余人,及时解答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公开流程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内容较少等问题。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流程。二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在政务公开形式和平台创新方面及时进行突破,多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4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沂源县供销社未承办人大或政协相关建议提案。

3. 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设置。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做到了各科室、企业、基层社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

4.《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方案》落实情况。

我单位积极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沂源县供销社班子分工调整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调度会,每月进行一次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碰头会,确保县供销社相关政府信息能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发布。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制定了2024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4次,培训人员50余人次;开展政府开放日2次,接待群众100余人,及时解答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5.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