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标题: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34932205295/201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4-05 发布机构: 沂源县供销社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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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我社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社高度重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由县政府信息中心组织的交办的各种工作,及时制定了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

我社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主任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社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四是加强工作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率效能百分考核,并认真组织考核,落实奖惩。五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我社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2条,在沂源县人民政府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有六类,一是机构职能;二是政策法规;三是规划计划;四是业务工作;五是统计数据;六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我社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已做好了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一切准备。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社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1年,我社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2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四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处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五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