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公安局
标题: 沂源县公安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642/2026-556578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公安局

沂源县公安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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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编制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县城振兴路89号;邮编:256100;电话:2139611;邮箱:yyxgajzh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源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5年底,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府部门文件1条,重点民生类1建议提案类2条,财政信息4条,管理和服务类27条,“双随机、一公开”类5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务公开培训类2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类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法制建设类1,政府开放日活动3条。2025年,微信公众号“沂源公安”累计发布信息500余条,微信视频号、抖音号“沂源公安”累计发布信息1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1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31,网上受理4件,信封邮寄为27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件较往年相比显著增加,面对数量增长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梳理申请内容、明确承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流程开展办理工作,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机制一是抓实信息分类管理,围绕群众关注的公安执法、便民服务、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科学划分公开类别,细化公开条目,让群众找得到、看得懂。二是强化信息质量管控,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实行拟公开信息办理人员初审、责任民警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巩固政府网站主阵地,确保基础信息权威发布。坚持以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与第一窗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信息源头管理,确保网站发布数据同源、标准统一、内容权威。二是拓展政务新媒体传播渠道,提升信息到达率与互动性。积极适应新媒体传播趋势,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形式灵活、传播迅速、互动性强的优势。重点运营“沂源公安”抖音、微信公众号官方账号等新媒体平台,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安全防范知识、服务群众举措、典型案例警示、队伍正面形象等内容,精心策划制作并发布短视频、图文信息500余条。多部作品被中央级、省级媒体采用推广。三是健全平台运维保障机制,夯实公开工作基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运行与长效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流程,确保所有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通过常态化维护与监测,保障了各公开平台的稳定运行和信息更新时效,为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与人员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AB角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总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78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54

行政强制

317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划分不够清晰,部分业务科室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倾向,信息报送不主动、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明确各科室、大队的信息公开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常态化监督考核体系,每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巡查,每季度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对工作滞后的部门进行约谈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县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人大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收到政协提案6件,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已按时答复,均为依申请公开。

)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沂源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不断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打通户政、治安、出入境等高频业务的数据壁垒,实现业务办理在线预约、进度查询、结果反馈全流程公开,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掌握办事动态二是结合“公安开放日”等活动,深入集市、学校、村居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现场咨询、案例讲解、资料发放等形式,开展面对面政务公开和政策宣讲,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三是围绕反诈、禁毒、交通安全等重点工作,通过线下宣讲、线上推送的方式,将安全防范知识与相关执法规定同步公开,实现“普法+公开”双向发力 。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2025年沂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要求,及时更新信息,积极投稿政务公开在行动平台,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