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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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642/2024-542562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公安局 |
沂源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编制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县城振兴路89号;邮编:256100;电话:3261345;邮箱:yyxgajzh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源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府部门文件1条,政策解读3条,政府会议类4条,重点民生类2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条,建议提案类2条,财政信息4条,管理和服务类19条,“双随机、一公开”类23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3条,政务公开培训类3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类3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制建设类2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4312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896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2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抓好日常运行,加大依申请公开力度。明确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7件;其中邮件形式2件,网上受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政工室具体负责,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进行梳理,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网络新媒体,增强政务公开“引力”。今年,沂源县公安局抖音官方号共发布作品231条,其中短视频《民警偶遇推车大爷,坡长情更长》该短视频在“淄博警方”抖音账号首发后浏览量达379.3万,点赞12.7万人次,评论2.1万人次,并入选山东公安2023年“凡警微光”时刻,被多家媒体刊发宣传;《大白天“挖墙脚”你俩都被拍下来了》该视频在淄博警方快手平台发布后,单平台点击量达到1172.8万人次,点赞量55.1万人次,评论3599人次,收到网友粉丝一致好评,有较好的社会震慑作用,充分宣传了公安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打造平安环境的工作成果。
沂源县公安局在“沂源公安”微信公众号加挂“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链接,集中公开治安、户政、出入境等群众日常所需的高频服务事项的办理端口,方便群众网上办理及查看办事指南。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局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协调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制定《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出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务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多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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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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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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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9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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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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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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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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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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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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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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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64.262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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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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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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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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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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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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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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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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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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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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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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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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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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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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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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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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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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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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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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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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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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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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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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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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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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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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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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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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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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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县公安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主动开展政策解读积极性依旧不高,政策解读缺乏实质性内容,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文字解读;三是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2024年,将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丰富解读形式,拓展解读平台。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县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接,积极公开本单位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二是正确适用各项信息公开处理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三是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增强宗旨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人大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收到政协提案2件,均已答复,依申请公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沂源公安通过建立警企服务工作群来打造“指尖警务室”新名片,与企业互通共享信息,打造警企宣传和防范阵地。针对群众关心较多的户政问题,通过运用短视频、公众号、直播间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载体,积极发出沂源公安户政声音,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五)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