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公安局
标题: 沂源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642/2023-533167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沂源县公安局

沂源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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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公安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及《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县城振兴路89号;邮编:256100;电话:3261345;邮箱:yyxgajzh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规范、透明、廉洁、公开、高效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府会议类9条,重点民生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10条,建议提案类2条,财政信息4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类3条,管理和服务类10条,“双随机、一公开”类22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2条,培训类3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年报1条,法制建设类2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8254条,微信累计发布信息1078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3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到目前为止,2022年度县公安局尚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在今后工作中将及时提供优质便利的信息服务,及时办理群众申请的公开事项,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专门专人维护政府网站信息,及时更新最新动态;二是认真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机构设置及办事指南;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健全沂源县公安局政务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信息发布渠道,微信、微博、抖音关注人数共计22.6W。其中短视频《八旬老人徒步十里山路,给派出所民警送苹果》先后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国报道、山东电视台、齐鲁电视台、淄博电视台、闪电新闻、齐鲁网、大众网等多家中央、省级媒体报道,被中国新闻网、中国警察网、山东公安等多个微博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新媒体账号转发推荐。全网阅读量超过1.2亿次,点赞1360万+,抖音热榜实时浏览量超6000万+,微博话题浏览量超5000万+。广大网友纷纷为沂源公安用心用情为民服务点赞。

(五)监督保障情况

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由各部门负责人先审批,后提供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科经再次审查后无异议后予以公开。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

完善内、外网的维护。县公安局先后在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及派出所等单位配备政务外网电脑设备及网络连接设备,使各单位充分借助政府网站进行数据查询报送,极大地惠民利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7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59

行政强制

27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3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制度机制尚需健全完善。一是围绕贯彻新条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 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落实力度不够。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方式单一。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一定距离。

针对这些问题,县公安局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专栏各栏目的信息编辑上报及发布工作;对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集中梳理备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做好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站的运行维护,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强化对专职工作人员尤其是各单位信息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公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县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根据立、改、费情况动态调整。二是依托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三是开展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等活动与群众多交流,做好在政府信箱和政府网站的答复工作。

(三)人大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利用新媒体网络,建立指尖警务室·宣传轻骑兵,通过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征集素材,宣传法律法规,了解公安工作具体内容,通过图文解读,让群众看到政策落实。

(五)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2023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