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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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642/2010-505749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0-01-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公安局 |
沂源县公安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沂源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概述
沂源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业务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了组织领导,细化了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派出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县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县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沂源县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规范摆放《指南》、《目录》,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沂源县公安局对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二)公开方式。一是在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电子大屏幕、展板、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各大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警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