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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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沂源县公安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源公发〔2024〕8号

  

全局各单位:

现将《沂源县公安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沂源县公安局    

2024年3月5日   

 

沂源县公安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公安领域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监管实效,县局制定《沂源县公安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自2024年3月份开始至2024年12月底完成本年度的抽查计划。

三、抽查内容

一般检查内容:

1、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3、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4、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1、对枪支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抽查流程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据抽查工作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抽查单位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共、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五、抽查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枪支管理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沂源县公安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及本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设专人积极推进本部门内部抽查和联合抽查工作。

(二)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对执法检查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厅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的,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行业场所经营单位的5%,跨部门联合抽查根据牵头单位统一部署实施。

(三)严格依法信息公开。将监管结果及时面向社会公开,按照规定将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外公开,满足群众的知情权。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查检查对象的整改落实。

(四)注重统筹协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事项涉及部门多、覆盖领域范围广、检查事项专业性强,县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积极稳步推进本部门和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附件:1.2024年度沂源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xlsx

          2. 2024年度沂源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事项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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