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小组】沂源县公安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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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642/2022-516654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4-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公安局 |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秀光 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 永 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 崔 巍 城区派出所所长
李 刚 南麻派出所所长
王秀迎 东里派出所所长
郑功源 西里派出所所长
唐慎华 鲁村派出所所长
何 波 悦庄派出所所长
刘国政 大张庄派出所所长
刘 军 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祝金胜 南鲁山派出所所长
张玉涛 石桥派出所所长
焦守义 燕崖派出所所长
陈明庆 中庄派出所所长
陈恒玉 张家坡派出所所长
李 玲 户政科科长
宋晓霞 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
王京宾 法制大队大队长
任祥坤 刑侦大队大队长
李克顺 治安大队大队长
司吉生 国保大队大队长
唐敬现 经侦大队大队长
申贤国 巡警大队大队长
高明峰 网安大队大队长
张苍法 直属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两名,齐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成员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沂源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