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公安局
标题: 沂源县公安局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642/2024-543179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沂源县公安局

沂源县公安局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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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公安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关工作部署和省、市、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沂源县公安局抽查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环境,持续推进应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县公安局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的单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落实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做到将抽查情况和查出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本单位监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按照随机抽查比例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对象、比例、时间、类别和抽查比例等内容。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已制定的事项清单进行调整。

(二)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主动与市场监管管理等部门的企业数据库进行比对核实,确保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无死角,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察人员名录库要根据检察人员岗位调整及时更新。

(三)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在完成随机抽查比例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在行政执法中的随机抽查范围,对明确要求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严格限制行政检查自由裁量权。

(四)加强抽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和监管的内容、流程、标准等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工作。抽查结束后,各监管检查单位的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要高度重视,把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落实职责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执法人员尽职尽责抓。按照方案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县公安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采取有力举措,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稳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查指导。县局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并对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推动各单位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沂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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