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公安局
标题: 关于印发《沂源县公安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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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2-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公安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公安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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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公安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沂源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全县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统一标准的一次到位机制,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完善监督随机抽查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34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沂源县在营业的旅馆、保安服务公司、民用枪支配置单位、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

三、检查人员

依据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本部门检查人员名录库,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确定双随机检查人员,每项检查任务随机匹配至少2名检查人员,一人为带队人,主导检查任务执行和录入,其余匹配人员为随行检查人员,配合带队人进行检查任务和录入工作

四、抽查流程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据抽查工作平台开展抽查,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及标签化应用抽取检查对象。

(二)抽查公示。抽查单位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共、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要求,有序组织。对全县在营业旅馆的抽查,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发起检查任务前,要及时将实施方案或通知报行政许可科备案。县局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二)适时调整,动态维护。对未列入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公示,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加强督导,落实到位。各大队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